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同心协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栗战书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紧紧依靠人民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