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涉密信息,为何建议定‘秘密’级?”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武部军事科一名参谋根据要求,将一份即将发往各乡镇(街道)武装部的通知送到了人武部时政委桌上,并提出了定密建议。时政委仔细浏览,没有发现涉密信息,于是提出疑问。
这名参谋一时语塞,他感到,军事机关发文定“秘密”级应该不会出错。
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前不久,人武部领导在某乡镇武装部检查工作时,发现保密柜存放的一些文件标有“秘密”等级,查看发现大多是普通会议通知,以及加强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内容的文件。有专武干部反映,上级每次下发密级文件要求专人取送,基层武装部本来人少事多,有时忙不过来,建议一些非涉密文件通知可以通过政府公文传输系统发送。
“非密定密、低密高定都不合法合规。”新颁布施行的《军队保密条例》,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都有明确规范,该部立即组织对照条例法规进行学习讨论、反思检讨。大家感到,由于以往对保密法规学习理解不深,片面以为密级定得高就是对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视。
“只有深入学习理解、全面掌握法规,把握好落实尺度,才能确保依法依规办事。”针对存在问题,该部组织所属人员专题学习《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并结合《军队保密条例》,逐条学习领会。随后,该部围绕“如何强化制度意识守好保密底线”展开讨论,梳理总结日常工作、军地联络、征兵期间容易出现的失泄密隐患,进一步强化“保密无小事”的观念。
前不久,该部一名参谋结合季度工作安排,下发了一份关于加强民兵思想教育的通知,报单位主官审签后,通过办公网络下发各基层武装部。他说:“依法依规落实,才能提升安全保密工作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