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思想战线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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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由“汉帝治盗”说严管


■王志国

我国汉代盗贼猖獗,在洪迈的《容斋随笔》中记载了汉代两位皇帝治理盗贼的故事。西汉时的武帝曾立“沈命法”规定,成群的盗贼出现没有发觉,或发觉了但捕获人数没有达到标准,二千石以下的官员到下级官吏中主事的人都判死刑。此法一出,相关官吏担心被杀,便层层隐瞒包庇不敢上报,“故盗贼浸多”。东汉时期光武帝当政,制定法规却大不相同。对于官吏,根据捕获盗贼的多少来评定政绩的优劣,有的因故延时,也不过多追究。对于盗贼,如果五个人共同斩杀一人并自首,则免除罪行,只有包庇窝藏者才判罪。因此,不仅官吏缉拿盗贼积极,盗贼团伙也因互相揭发而解体逃散。

应该说,汉武帝和汉光武帝治理盗贼的决心都很大,但由于方法手段不同,使得执行力和治理效果出现差别。汉武帝只单方面传导压力,压在官员身上的负荷太重,致使一些人不得不弄虚作假,导致法律成了“稻草人”。而汉光武帝不同,制定法规以激励和处罚并重的方式敦促官员除盗,同时注重分化瓦解敌人,鼓励盗贼相互揭发。这一系列举措使得难题迎刃而解。汉帝治盗的故事启示我们:从严管理并非越严越好,严管要科学审慎,把握好严的尺度,不能一味靠强压、严惩,要注重激发相关人员遵法、守法、执法的内在动力。

军队是要打仗的,必须严格管理。但如何做到严格管理,并非每个领导干部都能够准确理解和有效履行。如有的盲目从严,严而无据、严得随意,擅自抬高法规制度底线,在法规制度之外层层加码,使官兵深感不适、产生怨气;有的一遇问题就搞 “封、禁、堵”“生、冷、硬”,方法简单粗暴,只重追责不讲容错、只顾加压不讲关爱,使官兵望而生畏,存在后顾之忧。诸如此类的严管,既背离了法规制度,也严重脱离实际,捆住了官兵手脚,使人感到无所适从,甚至在工作生活中产生不求作为、消极应付的心理。

严格管理要严必有据、严必遵法、严而有度,这样才能严到根上。科学的管理方式,不仅强调管理的严格标准和刚性约束,也强调对法规制度的坚决维护和严格执行。从根本上讲,就是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要求,从思想观念上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实践充分证明,部队建设越是既讲“依法”、又讲“从严”,工作就越顺畅高效、凝心聚力。反之,在法规之外讲从严,严得过头,就容易“严”掉人心,“严”掉活力,乃至“严”出形式主义。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坚持在依法前提下从严,这样严格管理才能赢得认同、取得实效。

“圣人之行法也,如雷霆之震草木,威怒虽甚,而归于欲其生。”严在本质上包含着爱,爱体现在严之中。任何罔顾官兵情感、心理和实际情况的“严”,都是简单蛮干和消极懒政的行为,是对部队建设和官兵不负责任的表现。只要尊重官兵主体地位,坚持情法相依、严爱互融,充分考虑官兵心理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基层实际,自觉做到严格要求同热忱关爱相结合,法规约束同说服教育相结合,让官兵切身感受到法规制度中蕴含的温度和关爱,感受到从严管理背后蕴含的良苦用心和人文关怀,那么,从严管理便能严得让人服气、让人舒坦,进而形成“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的局面,使管理工作真正成为部队建设发展的有力保证。

(作者单位:第81集团军某合成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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