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长同志,根据条令规定,着军装不能穿便鞋。”
上周末,营部文书突然通知各连主官到营里开会,已换好便装准备外出办事的连长匆匆套上迷彩服,却未换军鞋。刚走到连门口,他就被正在担任连值日员的我拦了下来。连长解释说领导还在营部等着开会,况且连队和营部就隔着一个篮球场,希望我能放行。
一边是条令规定,一边是一连之长,坚持原则可能“得罪”连长,但视而不见就是失职渎职,怎么办?我是连值日员,纠察军容风纪就是我的职责,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连长也不能例外。
见我态度坚决,连长只好回去换鞋,结果开会迟到被营长批评。
战友知道此事后,有的说我不该这么较真,也有战友让我去找连长道歉、认错。
我做错了吗?条令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吗?我脑子里冒出了无数个问号,同时做好了挨批的思想准备。
不料,晚点名时,连长主动讲起了这件事,并当众承认错误。他接着说,连值日员职责之一便是纠察军容风纪,任何人都不能例外。“赵发龙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敢于碰硬较真,全连官兵都要向他学习。”
在基层,经常出现一些这样的“外紧内松”现象,有些人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连长的这一举动让我坚信,凡事坚持原则,依规而行,才能培育出好的风气。
(刘文祥、梁 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