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美德是凝聚亲人关系的纽带,是公民道德养成的摇篮
●军人更应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教育引导,使军人家庭在家庭美德建设上走在前列
●军人要有效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关键是身体力行,不仅要言传,更要注重身教
记者: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道德养成的起点。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一环,家庭的作用不可或缺,弘扬家庭美德至关重要。对此您怎么看?
顾智明:《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家庭美德建设,我觉得需要认识到这么几点。第一,家庭美德是凝聚亲人关系的纽带。所谓家庭,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生活组织。为调节亲人间的关系,逐渐产生了家庭道德。家庭道德是家庭成员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以及由此养成的道德品质,是凝聚亲人关系的纽带。第二,家庭美德是公民道德养成的摇篮。任何社会道德要发生作用,必须转化为个体行为和内在品德,家庭在这种转化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成员在长期共同生活中潜移默化、相互影响。子女是父母生命的延伸,在心理上对父母有着强烈的依赖感和高度的信任感,这种情感使子女易于接受父母的教诲。当家庭道德与社会道德趋于一致时,个体就很容易接受社会道德。可以说,家庭是社会道德内化成为个体道德的重要平台和摇篮。第三,家庭美德能够促进家庭和睦。家,意为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的住所。它既是物质上的住所,更是精神上的港湾。有一位转业干部在地方闯荡多年,平时工作很忙,诸多矛盾问题也令他烦恼不堪。下班回到家,爱人为他沏上一杯热茶,递上一块热毛巾;孩子围在他身边,爸爸长爸爸短叫个不停,浓浓的亲情氛围使他马上轻松了下来。我们每个人无论职务有多高、名声有多显赫,都渴望拥有温馨的家庭。家庭美德能够促进家庭和睦,让“家”真正成为幸福的港湾,加油充电的驿站,充实精神的乐园。
记者:习主席在2018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一句话揭示出社会主义的家国观。“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建设家庭美德,对于国家、民族和社会,可以说意义重大。
顾智明:是的。古人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中国有近14亿人口,4亿多个家庭,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过上幸福的生活。社会主义的家国观,要求公民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将个人梦、家庭梦融入中国梦,让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作出贡献,这是新时代千家万户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记者:说起家庭美德,就不能不讲到中华传统文化。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对中国人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影响深远。时至今日,我们仍在不断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新时代推动践行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我们该如何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
顾智明: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孕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是道德建设的不竭源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从继承光大中华传统美德做起,从中汲取智慧、获得精神力量。就家庭美德建设而言,我觉得至少有三个方面值得关注:一是汲取中华传统家庭道德的丰富内容规范。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和家庭道德,强调“家和万事兴”“德为兴家本”,“修身、齐家”而后“治国、平天下”,形成了一系列家庭道德规范,如精忠报国、忠孝仁义、礼义廉耻、孝老爱幼、夫和妻柔、勤劳节俭等。我们今天提倡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就是对中华传统家庭道德规范的继承,并赋予其适应时代发展的内容。二是借鉴中华传统家庭道德的合理教化方法。“教,道之本也”。中华传统家庭道德十分重视教化,并在几千年道德教化实践中创造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强调家长的道德责任,“子不教,父之过”;注重身体力行,“己不正,焉能正人”;突出以理导人,以情感人,以境育人,等等。像“二十四孝”等,都是严格而有效的家庭道德教化方法的体现,值得我们借鉴。三是弘扬中华传统家庭道德优良的家风。家风又称门风,是一个家庭的风气、风尚、风格。家风存在于特定家庭的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的举手投足中,是一种有形和无形的教育力量,对家庭成员起着耳濡目染的熏陶作用。有什么样的家风,就有什么样的家庭。家风好,家道兴;家风差,贻害子孙,家庭必衰。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范仲淹给家人提出了“自立、读书、清俭、行善”八字家风,范氏后人代代恪守,出了状元、进士数百名。还有,像孔子的“诗礼庭训”、诸葛亮的“诫子格言”、司马光的《家范》、朱熹的《朱子家训》等,一直规范、鼓舞着后人立身处世、成长成才。其中的诸多精华,值得发扬光大。
记者:习主席十分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请您谈谈对这三个“不可替代”的理解。
顾智明:习主席提出的三个“不可替代”,指明了家庭对于国家、民族和社会的重要作用,家庭美德建设对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包括家庭美德在内的道德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特别是西方一些不良社会思潮和生活方式的渗入,使得我国部分家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习主席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三个“不可替代”,就是要大家重视家庭,重视家庭美德建设。为此,习主席在强调了三个“不可替代”之后,紧接着就提出三个注重:希望大家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要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美德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
记者:您觉得作为军人,应如何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教育和引导?
顾智明:军人是守护国家的卫士,也是社会的一员、家庭的主心骨。军人更应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教育引导,使军人家庭在家庭美德建设上走在前列。军人有着铮铮铁骨,也需要家庭生活的柔情,营造和美家庭是军人必修的人生课题。军人谈恋爱、缔结婚姻、组建家庭、培养后代,需要不断努力让爱情之树常青,让家庭生活充满温馨、活力和乐趣。营造和美家庭,是贯穿军人人生特别是青年时期需要努力探索解决的重要课题。注重家教培树家风,是军人的责任担当。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非常重视家教和家风。毛泽东主席教育子女:“靠毛泽东不行,还是要靠你们自己去努力、去奋斗。”周恩来总理为家人定下“十条家规”,告诫进京做事的亲属“完全做一个普通人”。我们要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重视家教,严以治家,积极营造和谐的家庭关系,为家庭成员特别是下一代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成长平台。部队干部常说:“提倡应该怎么做,不如看我怎么做”“磨破嘴皮子,不如做出好样子”。军人要有效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关键是身体力行,不仅要言传,更要注重身教。
记者: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军人经常会面临与家庭成员聚少离多、家庭两地分居甚至三地分居等实际问题。您觉得作为一名军人,在家庭美德建设上,有哪些特殊要求,尤其是应该如何处理好国与家、忠与孝的关系?如何努力成为家庭里的一名好成员?
顾智明:你所说的这些情况是客观存在的,聚少离多会给家庭带来一些矛盾问题。但经过努力可以化解矛盾,甚至可以转化为军人履行使命、弘扬家庭美德的强大动力。
军人以国为家,祖国的雪域高原、茫茫大海、大漠深处,都是军人履职尽责的地方。尤其是当下,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部队面临转隶移防、人员换岗等实际情况,“月圆人不圆”是军人生活常态。为了保护军人家庭,改善军人家庭生活状况,近年来,国家、军队乃至社会各界在经济上、制度上出台了一系列举措,相信以后还会出台更多相应的举措。不过我觉得,解决家庭矛盾的内因主要还在军人自身。在家庭经营上尤其应树立这样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首先,立足军营建功立业。在雪域高原曾发生过这样一个真实故事:一位边防军人的妻子带着年幼的孩子千里迢迢从内地来队探亲,几经周折,母子赶到部队已经用掉半个月的假,这时恰赶上大雪封山,夫妻只好约定时间,一个在山上哨卡,一个在山下,遥寄相思之情。丈夫在山上举着望远镜泪眼模糊地凝视着妻儿,妻子抱着孩子在山下不停地摇晃着红头巾……此情此景,不知曾让多少人潸然泪下。军人舍小家为大家,军人家庭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我曾与已经或有心成为军属的女性交流,她们对军人家庭所要面临的困难都有一定思想准备,但更多地是理解爱人、支持爱人,希望他们能在部队建功立业。因此,军人更要安心军营、拼搏奋斗,以此来报效国家,回报亲人。其次,给亲人更多的关爱。家庭因爱而形成,因爱而和美。当代社会变革给家庭成员工作生活带来诸多变化,军人承担不了更多的家务,但要尽量给亲人更多的关爱。比如,身为子女,可以利用休假时间多陪陪父母,与他们分享在部队的经历和感受,定期带父母去做体检,争取点滴时间,把行孝落实落细;身为丈夫或妻子,要多理解、包容、关心、支持伴侣,共同维护军人家庭声誉和形象;身为家长,要多倾听孩子意见,在关爱、尊重、理解中做孩子的老师,对他们言传身教,立起军人家风。最后,还要妥善解决家庭矛盾。“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聚少离多的军人家庭,难免会出现矛盾,身为军人,应培养化解家庭矛盾的能力,做到关爱、沟通、宽容、大度、忍让,和家人共同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