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军营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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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严管”不能任性加码


■周燕虎  任荟霖

坚持依法和从严相统一,是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基本方略的科学遵循和规范。只有把法治挺在前面、贯穿全程、作为准绳,坚持严之有法、严之有据,部队建设才能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法规制度是不可触碰、不可逾越的底线。在法规制度面前,必须心怀敬畏、严格遵守、不越雷池。但从严必须依法,依法方能从严,脱离法治的严管,或者与法治貌合神离的严管,都有可能变成“脱缰的野马”,让官兵望而生畏,难以感受到法规制度中蕴含的温情和厚爱,从而影响干事创业的热情动力。

现实中,个别基层带兵人简单片面地强调严管,甚至为了彰显从严的决心和态度,在法规制度之外任性加码,随意抬高法规制度底线,让官兵不知所措、无所适从,无形中产生了“少干少出错、不干不出错”的消极心理,捆住了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手脚。究其原因,不仅有指导思想上的偏差,还有法治意识的淡薄,这会使严管在实际工作中变形走样。

严管不仅是强调管理力度的加大,还体现在对法规制度的坚决维护、严格执行上。因为法规制度要求都是刚性的,既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地坚决贯彻落实,又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严抓到底,还要一个标准、一个尺度地执着坚守,不能随着外部因素的变化而时热时冷、时紧时松、时高时低,更不能“跟着感觉走”。如果只想着法规制度的严肃性,而忽略了其对官兵干事创业的激励作用,重严管不重厚爱、重追责不重容错,不讲实际生搬硬套、不循法纪人为拔高,这样的“严管”,就会成为官兵干事创业的“紧箍咒”和“绊脚石”。

把法治贯穿严管的全过程,真正实现严管的法治化,必须强化各级带兵人的法治意识,尤其要做维护法治、遵守纪律、落实制度的“老实人”,始终绷紧法治之弦,既不“抽脂”也不“增重”,既要从严更要依法,让一切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引导和激励官兵在法规之内主动为、大胆为、争着为,从而真正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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