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定国安邦的根本,也是成就事业的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制度,其核心就要在制度的轨道上干事创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贯彻全会精神,军队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制度执行,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建军治军的能力水平、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战而必胜者,法度审也。”制度如渠,行为如水。在一定意义上,制度是行为的标准,行为是制度的表现。领导干部行驶在制度的轨道上,既可以保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还可以有效推进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业绩。倘若偏离制度轨道,必然会导致脱轨越界、行为失范,不仅会给个人带来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且会影响党和军队的事业。纵观那些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无一不是制度执行的标杆和模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支军队占据军事制度优势,才能掌握军事竞争主动权,开创强军兴军新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全面深化政策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深化我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创新军事力量运用政策制度、重塑军事力量建设政策制度、改革军事管理政策制度。这“四个方面”的制度体系,适应了新时代、新使命、新体制的要求,涵盖了军事实践活动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有个别干部反映,想吃点喝点,办公室大点,车配得好点,这在以前根本不算个事儿,现在有了完善的制度,一切都得按规矩办,绝不能脱离制度轨道。正是有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领导干部充分按照制度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再也不用左攀右比、分心扰神了,可以集中心思和精力研究军事、研究战争、研究打仗。事实证明,健全完善的制度能让人心无旁骛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干干净净创佳绩。
军队是要打仗的,管为战、治为胜是一支军队制度运行的根本。信息化条件下的作战,是一体化联合作战,人员来自不同军种,装备有成百上千种,要实现互联互通、联合融合,必须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正所谓,“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持”。如果不坚持条令化、标准化、制度化,领导干部就无法很好地领兵、用兵、养兵、管兵,也难以实现联合作战、联合制胜。
“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当前,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制度执行仍然存在短板。有的人对制度缺乏敬畏,根本不按制度行事,甚至随意更改制度;有的人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有的人权力任性,不愿遵守制度,极力逃避制度的约束和监管。诸如此类,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成为“橡皮筋”,就难以发挥“轨道”的作用。
制度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对制度的信仰,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前提和保证。领导干部只有信仰制度,心中始终装着制度规矩,做到“身上无缰绳,心中守缰绳”,才能正道直行、干净干事。一旦视制度为“儿戏”,搞“牛栏关猫”那一套,就会失去制度的保护,乃至滑入危路歧路,何谈创造新业绩?
一扇窗户被打破,如果不及时修复,很快就会有更多的窗户被打破,这就是制度运行中的“破窗效应”。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干事创业,就要一门心思、不打折扣地执行制度,决不能因他人违反制度而盲目跟从,否则,制度就会遭到严重破坏。对于一些制度上的漏洞,不能只想着钻空子,而应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共同补塞漏洞,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少数领导干部敢于挑战制度底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监管没有坚持“火炉法则”。确保领导干部不脱离制度轨道,就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违反制度的人受到严惩,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军事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