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责任状作为一种推进工作和管理的手段,可以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激发担当、推动落实,本身并没有问题,然而在一些单位却变了味,责任状满天飞,被官兵所诟病。
有的单位动辄签订责任状,认为签了责任状就和自己撇清了关系,可以高枕无忧;有的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压力和责任层层下放,貌似明确了责任,却有“甩锅”之嫌;有的单位把责任状当成“军令状”,认为下级只要签了责任状就好比戴上了“紧箍咒”,就会尽心尽责完成任务。
责任状在一些基层部队泛滥成灾,一方面反映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错位的政绩观,不担当、懒作为,试图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护身符”“挡箭牌”“免责单”,一旦出了问题可以“一推六二五”;另一方面则是部分领导抱着“签责任状就是抓工作落实”的心态,用于应付各级检查。
结果,看似层层压实责任,实则层层不负责任。久而久之,不分青红皂白滥签责任状犹如常喊“狼来了”,会使官兵习以为常,不仅责任状失去了应有功效,还让这种不作为、不担责的风气传染基层官兵,影响部队士气和战斗力。
郝小兵认为,杜绝责任状泛滥,首先要转变观念,真干事、干实事,履职尽责不做“甩手掌柜”,更不能用签订责任状代替工作落实;其次要能担当、敢担责,把心思用在主动作为解决问题上,决不能把“签责”当成“免责”。
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权责体系,明晰各层级之间的权力和责任,让权责对等,并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文/肖帆洛、吴 阔 图/高 阳、杨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