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刘厚彬,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司法局皮山农场司法所所长。在从事基层司法工作中,他努力践行“枫桥经验”,坚决发挥好司法行政作用,为构建法治皮山农场作出重要贡献。
刘厚彬,1988年9月生,四川威远人。2013年大学毕业后,他来到皮山农场司法所工作。刘厚彬深知,从事人民调解工作需要过硬的专业素质。为此,他一边向同事虚心请教,一边从书本中学习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有了很大提升。
“做好调解工作,要把群众放在心里,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2016年,了解到几名务工人员被拖欠工资后,刘厚彬很快找到了工地项目负责人。他给这位项目负责人讲解拖欠工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他的耐心调解下,务工人员如愿拿到了工资。
在调解工作中,会遇到一些已由派出所作出治安处罚但当事人还是会到司法所寻求调解的情况。今年4月,刘厚彬提出“警民联调”机制,在皮山农场司法所试行,之后在和田地区推广开来。为了让机制更好运转,刘厚彬还将处理过的矛盾纠纷案例整理出来,与司法干警一起进行剖析,总结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从事司法工作6年来,刘厚彬的足迹遍及辖区所有基层单位,组织普法活动千余场,处理纠纷300余次,皮山农场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刘厚彬也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
(本报记者潘 娣,特约记者黄宗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