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每天休息时间都可以使用手机,以后跟您视频就方便多了……”10月上旬的一天午饭后,新疆军区某团修理连下士小孙与母亲视频通话时说。
此前规定,官兵只有周末时间才可以使用手机。一次,小孙担任中午哨兵,下哨后连队人员已开始午休,他便偷偷拿出手机和女朋友聊天。恰逢机关干部检查,他被“逮”个正着。机关干部对小孙进行了批评教育。
学习条令条例时,小孙发现条令规定“基层单位官兵在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可以使用公网移动电话”。午饭后的时间是否算在内?在随后的一次“恳谈会”上,小孙说出了自己的经历和心中的疑惑,引起大家的共鸣。与会领导在听取官兵意见后,要求机关严格按照条令规定,结合部队实际改进手机管理方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机关明确了“手机进班排、柜子不上锁,除正课时间、统一休息、集中活动外,其他时间可自由取用”的规定,把使用手机权还给官兵,方便官兵与家人联系。
此外,他们还在“三个半小时”活动中,引导官兵利用手机读书看报,寓教于乐,提高学习积极性和教育实效。法治教育中,着重指导官兵掌握手机安全使用常识,远离网络诈骗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