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军营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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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带兵人要当好“镜子”


■张 丁

前不久,浏览基层官兵来信时,发现有战士反映连队因赶训练进度,操课间的休息时间被缩短、周末休息时间经常被占用,等等。官兵反映的这些问题,在基层有一定普遍性。

在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进程中,官兵的法治精神、法治素养和法治理念日益强化,基层法治环境不断完善。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带兵人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抓建的能力不强:有的不认真学习研究法规制度,工作随意性大;有的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抓工作,“人治”大于“法治”;有的将依法管理与一切从严划等号,推崇“以罚治军”,搞土政策土规定。对此,战士们有不少意见。

基层带兵人是依法治军的末端落实者,也是战士心中的一面“镜子”。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战士对法规制度的信仰与坚守。因此,要求战士守法用法,带兵人必须首先当好“镜子”。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强化法治素养。基层带兵人作为部队建设各项工作的末端组织落实者,只有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才能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各类问题。比如,在事关战士切身利益的评功评奖、士官选晋、考学入党等敏感事务上,在处理连队重大事项上,应以法规制度为准绳,坚持原则,不搞照顾,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性,确保程序的公平公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带兵人用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战士,连队就能形成健康向上的氛围。

处理好法理与情理的关系。在推进法治军营建设的道路上,法治不仅是奖惩手段,更是调节手段、导向手段。个别带兵人片面认为,为加强连队全面建设,只要行使权力不违法,采取什么方法并不重要,在处理一些事务中方法生硬,导致官兵在情感上无法接受。因此,带兵人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同时,也要依靠情和理作为“润滑剂”,综合发挥情的感化作用、法的警示作用,避免激化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影响官兵团结。

在法治教育中创新形式,因地制宜培育法治文化。要以法律普及的实用性、现实性为切入点,从官兵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入手,积极培育丰富多样的法治教育载体,比如以案说法,提高官兵对法治重要性的认识,借生动案例教育和引导官兵依法处理个人事务,依法合理表达个人诉求,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基层法治风尚。

带兵人注重当好战士的“镜子”,使法规制度在点滴小事上落实到位,才能促进形成官兵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局面,确保依法抓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作者单位:31662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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