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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天华——

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为停偿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天华始终牢记职责、扎实工作、迎难而上,认真办理每一起涉诉案件,为打好军队停偿攻坚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站上政治高位,强化使命担当。他注重吃透政策,反复学习党中央、中央军委有关停偿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最高法院的通知要求,系统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他注重深研法律,多次与有关法律部门专题研究停偿法律问题,为支持停偿奠定法理基础。他注重严格司法,坚持公平正义,统一裁判尺度,按照“军队资产受保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原则,依法维护各方正当利益。

依法高效审理,切实服务停偿。他指导全省法院紧盯时间节点,全程提速增效,切实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执。他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受理,指定专人审查登记,作出特别标识,研究提出当天登记立案、直接送达卷宗、答辩期满立即开庭、缩短鉴定评估周期、当庭宣判先予执行等制度措施,确保立案及时、高效办理。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判决解除合同,先交资产、后定补偿,压减办案周期;诉前调解优先,注重关口前移,把调解、和解作为优先选项。逐案跟踪督办,建立全省法院滚动台账,实行庭长责任制,要求各级逐案督办、随时请示、及时报告,每月统计分析数据,掌控案审进度,不拖停偿工作后腿。

依靠党委政府,解决执行难题。工作中,他紧盯督办的重大疑难案件,反复研究对策、化解矛盾纠纷。某部有400亩对外出租土地,判决解除合同后,土地上18万余株树木如何短时间清理成为执行大难题。他主动汇报协调,省委和省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将树木作为高速公路绿化带用树,一次性全部买下,军地齐心协力将400亩土地完整交给部队。同时,在执法中坚持情法理相结合,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本版文字均由本报记者  孙兴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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