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全军工程代建机构正式组建、管理机制逐步理顺,军队安置住房工作在整体态势上由试点探索向体系推进转型,在地域范围上由北京地区向全国大中城市拓展,在任务重心上由前期筹备向项目落地转进,进入了全面布局、加快推进的关键阶段。
记者:请简要介绍军队安置住房统建工作的总目标?
负责人:军队安置住房统筹统建,是破解房改困局、清理积弊乱象的重大改革,是释放改革红利、提升官兵获得感的务实举措。5年来,我们在北京地区展开试点,逐步向京外大中城市辐射,先后在12个城市布局28个试点项目,并遴选调整新增17块意向建设用地,逐步趟开安置住房统筹统建新路子,探索形成了以“五统”为标志的建设管理新模式。
我们考虑,今后一个时期,军队安置住房统建工作将对照目标节点,狠抓任务落实,尽快让统建红利惠及全军官兵。初步考虑,2019年底前,试点项目力争全部开工,新增项目完成方案论证,其他城市展开用地选址;2020年底前,新增项目全部开工,32个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完成选址论证;2022年底前,试点项目具备交付入住条件,新增项目力争全部竣工,其他项目陆续展开建设。
记者:目前,军队安置住房统建的进展如何?
负责人:我们将在13个城市陆续展开42个统建项目。
无锡联勤保障中心保障区域内有7个城市有统建任务,目前已在上海、南京、杭州3个城市规划定点6个统建项目;桂林联勤保障中心保障区域内7个城市有统建任务,目前已在广州、昆明2个城市规划3个统建项目。
西宁联勤保障中心保障区域内3个城市有统建任务,目前已在成都规划3个统建项目;沈阳联勤保障中心保障区域内6个城市有统建任务,目前已在济南、青岛、沈阳3个城市规划定点8个统建项目。
郑州联勤保障中心保障区域内7个城市有统建任务,目前已在西安、武汉、天津3个城市规划定点10个统建项目;安置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北京地区统建任务,目前已规划定点12个统建项目。
记者:安置住房统建大体可划为几个阶段?
负责人:安置住房统建可划为前期筹划、工程组织、配售移交三个大的阶段。在前期筹划阶段,由安置住房保障中心牵头,重点是组织选址勘察论证,编报项目用地方案,提报立项和工程设计任务书,申请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代建机构重点是对接落实城市规划条件,组织现地技术勘察,论证提报项目规划方案。
在工程组织阶段,由代建机构负主责,重点是组织工程设计、发包采购、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协调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安置住房保障中心重点是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遇到的重难点问题。
在配售移交阶段,由军委机关总体指导,组织安置住房保障中心研究制定住房配售方案,指导代建机构搞好现场选房保障,做好项目移交各项工作。
记者:请介绍一下即将展开的探索住房供应社会化情况?
负责人:安置住房统筹统建布局首批覆盖32个重点城市,考虑到这些城市属于中高房价地区,退休安置人员多,现行住房补贴标准不足以支撑军队人员住房需求,解决这部分城市住房保障难题迫在眉睫。
对于其他城市和团职以下转业干部住房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系统,一方面考虑这部分同志在部队时间相对较短、年龄相对较轻,转业到地方后,住房困难的政府会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兜住底;另一方面考虑这些城市房价相对较低,这部分同志转业领取军队住房补贴后住房大多买得起。根据军委批准的年度后勤工作要点,今年计划在部分城市组织住房供应社会化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进行专题调研,着手研究出台住房供应社会化的政策制度。目标定位,就是遵循“政府部门主导、军队单位协调、开发企业建设、个人自愿购买”的原则,按照“需求牵引、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问题导向、注重效益,全程指导、积极稳妥”的思路,在军队安置住房区域统建基础上,通过实施住房供应社会化,进一步拓宽住房供应渠道,改善军队人员住房条件。
将滞留公寓区非编人员纳入住房供应社会化范围,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助推实现公寓区进出有序良性循环,逐步构建军队统建、政府保障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军队安置住房保障体系。
目前,武警部队已有17个单位,协调14个省、市、自治区地方政府出台文件,将官兵住房纳入地方保障范围,通过购买保障性住房、租住公租房、委托代建住房、团购住房等方式,先后解决官兵住房数千套,住房社会化保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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