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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突破写诗的神秘感


■胡世宗

我们要有艺术欣赏的眼光,我们也要有艺术实践的勇气。没有谁是命定的作家和诗人。当然,不可能随便什么人都会成为作家和诗人,就像不可能随便什么人都会成为小提琴家和足球明星一样。

其实写诗并不神秘。

开始接触电脑时,我感到非常神秘。这样复杂的程序,这样难背的口诀,我怎么可能学会呀?刚学五笔字型,那口诀“王旁青头兼五一,土士二干十寸雨”,哪儿和哪儿也不挨着,一看脑袋就大了,这家伙太难记了!可是,当我下决心学,还是掌握得挺快。我在没有创作任务时坚持把日记录入电脑,即使出差,回来也要补录。这样坚持下来,慢慢就学会了“五笔”,而且打字还越来越快。

我曾以为我不可能学会开汽车,汽车可是太神秘了,它比自行车不知复杂多少倍。这玩意儿我一定学不会的!可是,我因参加了一个机关组织的“政治干部学军事”培训班,在那儿学军事战略,搞野外生存训练,顺便用6天时间学汽车驾驶,用2天时间学坦克驾驶。我也真的在6天时间里学会了开车,拿到了驾照。

许多事都告诉我们,对任何事物都不要存有神秘感,写诗也是一个道理。

有一句流行的话:“喜好是成功的动力。”关键的关键,是你是否喜好,或你是否真心喜好。不喜好,或不是真心喜好,那就免谈其他的了。因为只有喜好,或真心喜好,你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我写诗就是从喜好起步的。小时候我对押韵的文体有特别的兴趣,爱好读诗,爱听快板。一次曾因在作文课上写诗挨老师批评,老师说:“你知道什么是诗吗?还不会走就想跑?文章还没写好就想作诗?”即使在这样的批评打击下,我也没有停止学习写诗。那年,我在《辽宁日报》上发表了一首24行的抒情诗,署名“少先队员胡世宗”,这下子在学校出了名。

其实,那时候我对诗知之甚少,读得也不多,更不懂诗歌的分类、诗歌的特征及其社会作用等等最基本的常识。这些知识都是以后我慢慢弥补的。是对诗的爱好,让我一步步接近它,一节节弄懂其中的奥秘,一点点掌握它的技巧,由不会写到会写,由写得少到写得多,由写得差到写得相对好一些。

我没有进过专门的诗歌学校,事实上也没有这种学校。小时候听老师讲,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是无数前人总结出的一个规律性的经验之谈,这两句话还真管用。我在学诗的路上,宁可下笨功夫,多读诗,多背诗,使劲往自己脑子里装东西。我曾把不同版本的《唐诗三百首》在裤兜里揣烂了。许多现当代诗人的诗,只要是我喜欢的,我就想方设法把它背诵下来。1978年,我接待来沈阳开会的诗人魏巍,我与他一边散步,一边背诵他的《登雅典卫城》《最美好的晚餐》。我背诵的诗不是三首五首,也不是三十首五十首,还经常把背诵过的诗重温一下,加深记忆。是这些背诵过的诗营养了我。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是古人的训告,也告诉我们每一个写作的人,要做好这两方面的准备。读万卷书自不必说了,行万里路,说的是社会实践,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个古训仍把读书放在了前面,这是颇有深意的。

想学写诗的战友,一定要首先打破写诗的神秘感。不打破神秘感不可能进入创作过程。神秘感打破之后,还有许多事情要做,这些事情要靠接续的学习来解决。不会有人以为打破神秘感就万事大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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