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战争是体系与体系的对抗,但如果缺乏完备的作战数据支撑,再先进的作战体系也难以发挥作用。近年来,我军作战数据建设取得明显进步,但与“末端化采集更新、网络化传输处理、虚拟化存储管理、多元化交换共享、智能化融合应用”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未来,要有效提升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必须把作战数据体系建设摆到战略位置统一筹划、科学施建。
加快体系化建设步伐。尽早立起作战数据体系建设的四梁八柱,成体系整体推进作战数据建设。首先,应搭好体系框架。构建以战区联指作战数据中心为枢纽,基本战役军团作战数据中心为节点,纵向延伸至旅营连乃至单兵、横向联通各军兵种的分布交互式作战数据体系。其次,应细化建设标准。借鉴国家《科学数据共享工程标准规范》,设计开发通用数据标准,各军兵种可据此进行二次开发,确保数据无缝链接、高效流转。再次,应完善配套法规。出台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规范作战数据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
着力提升数据处理水平。构建现代作战数据体系,需积极应对海量战场数据对数据处理能力的严峻挑战。为此,应注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升级软硬件系统。主要是对指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换代,为数据快速流转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撑。二是推动作战数据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强化大数据、云计算、分布式数据库等技术的实践运用,提升智能化处理水平。三是大力抓好数据人才培养。院校可增设作战数据本、硕、博专业,开设相关课程教学,为培养人才提供学科和专业支撑。同时,强化作战数据人才岗位实践锻炼,不断提升任职能力。
锻造实战化运用能力。作战数据体系建设,必须聚焦备战打仗主责主业。应注重加强战场传感器体系建设,增加传感器数量和种类,拓展传感器布设范围,不断提升组网运行能力、数据采集能力和战场生存能力。建设新型数据传输网络,以高速数据链建设等为突破口,构建广域互联、安全高效的战场数据网。做好联演联训、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中相关数据的搜集、整理和储备工作,并依托相关技术,实时采集、高效处理、适时更新作战数据库。制定、更新和落实作战数据安全法规,加强技术防范手段建设,逐步降低作战数据安全风险。
打通军地数据建设链路。地方在数据采集、运用等方面有着先发技术优势和更多便利条件。应聚焦太空、深海、网络等新领域新空间,加快军地资源整合、力量聚合,加速推进数据标准军民通用化建设,消除技术装备军地通用隔阂,打通军地数据建设链路。依托国家在超算、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战略实力,升级、优化作战数据体系架构、软硬件环境,提升作战数据建设和运用能力。充分发挥民用数据采集范围广、持续性好、时效性高等特点,进一步丰富作战数据采集渠道、拓展采集空间、扩容数据储备,为提升联合作战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