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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当读书邂逅婚姻


■吴梅舟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在这前后,关于读书重要性的话题再次多起来。读书有多重要?我国古人将其视为头等要事,认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而外国的哲人们也用“时代的生命”“智慧的钥匙”“人类进步的阶梯”等论述,表达书籍对一个国家和一个人的极端重要性。

俗话说,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其实,能不能在比后“吓一跳”,关键在于跟谁比,因为“一件事情的重要程度,取决于它的参照物。”

婚姻,我国古人说它是“福祸之阶”“成人之识”。法国思想家卢梭认为“婚姻决定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尽管表述不同,但意思显而易见——婚姻很重要。

那么,当读书邂逅婚姻,会有什么故事?历史上,一些趣事让我们深思。

美国著名犹太籍学者、乔治·布什总统的顾问丹尼尔在他的著作中写了一个故事:一个美国女人为家中拥有堆积如山的书籍而烦恼,便将大部分书籍挪到了车库。谁知几天后,她的女儿领着一个将作为恋爱对象的犹太小伙子回家,结果,这个犹太小伙见女孩家的书很少后说:“书少的家庭出不了优秀女子”,于是便要转身离去。眼见女儿的爱情要泡汤,这名女子赶紧拦住这名犹太小伙,在说明情况后还将犹太小伙带到车库眼见为实。见女孩家书确实不少,犹太小伙这才愿意跟这名女孩正式谈恋爱。

在犹太人眼里,读不读书,是判断一个人是否优秀的重要标准。据资料记载,以色列平均每4500人就拥有一座图书馆,14岁以上的人平均每月就读一本书。犹太人占全球人口不到0.3%,为何能获得22.35%的诺贝尔奖?以色列哲学家维基斯坦给出的答案是,“因为读书学习是犹太人的生命。”

在我国古代,嫁妆的多少决定一个女子在婆婆家的地位。因此,女子们把嫁妆都看得很重,把读书看得很轻,以至于很多父母“能捐百万钱嫁女,而不肯捐十万钱教子。”

但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是个例外。王夫之的大女儿出嫁前,乡邻问他为女儿置了什么嫁妆,王夫之说:“我已经为女儿的嫁妆操办多年了,到时你们便知。”

出嫁当天,见父亲给自己的嫁妆是装满他手稿的小红箱,王夫之的女儿死活不嫁。这时,王夫之语重心长地对女儿说:“好儿不要公养田,好女不要盛嫁奁。孩呀,可不要小看这些东西,这都是我多年钻研的正学,手稿上的每一个字都是我披肝沥胆、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它会教你做一个有骨气的人。” 听了父亲的这番话,女儿抹去眼泪,走上了花轿。

一个人在读书痴迷时,可能会忘记吃饭,会忘记睡觉,但痴迷到忘记拜堂,算是奇迹了吧。这个奇迹,就真真实实地发生在爱国诗人闻一多的身上。而导致他忘记拜堂的原因是——读书。

1922年1月8日,是闻一多与妻子高孝贞举办婚礼的日子。那天,当亲朋好友都来登门贺喜,新娘的花轿也快到家门口时,大家却找不到新郎闻一多的身影。新郎不在,如何拜堂?于是,大家四下找闻一多,结果最后在书房找到了他。原来,闻一多忙里偷闲,在新娘的花轿还没到之前,来到书房看书。谁知他一读书就痴迷,把当天是自己大喜之日的事都忘记了。

犹太小伙以书取人、王夫子用书当女儿嫁妆、闻一多痴读忘婚,这些因读书而险些误了婚姻爱情的趣事,尽管是小概率事件,也并不是为了证明读书和婚姻相遇时哪个更重要,但它们恰恰说明了读书的魅力、吸引力。

“总文武者军之将”“武而不文,不可称雄。”对军人来说,书桌连着战场,硝烟里透着书香,“无知比敌人还坏,它可能葬送整个军队。”知识就是力量,体现在军人身上,就是克敌制胜的力量。只有像马克思那样把“啃书本”作为最喜欢的事,像毛泽东那样把读书作为“一生最大的爱好”,像习主席那样把读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像刘伯承那样“戎马倥偬手不释卷”,才能在“一灯如豆照无眠”中点亮胜仗之光,在“读得书多胜大丘”中增强打赢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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