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战狼Ⅱ》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军人在维和中牺牲,家中房屋被非法强拆,战友及时赶到,冲突中打死了拆迁队长,为此身陷囹圄。电影情节虽属虚构,却告诉我们,面对不法侵害,任何人都没有以暴制暴的特权。用违法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不仅事与愿违,还将受到法律严惩。
目前,官兵面临的涉法问题主要是土地权益、婚姻家庭矛盾、交通事故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不法侵害。这些问题一般都是民事纠纷,通过调解、法律诉讼就能够得到较好解决。但是,也有个别官兵不能理性对待,处理方式极端。如有的通过网上发帖、违规上访等方式,给有关部门施压;有的用暴力方式发泄不满、替家人“讨公道”;有的性格偏激,追着无关紧要的细节问题不放,等等。因维权方式不当,触犯相关法律和部队纪律,结果可想而知。
官兵出现非理性维权,既有个别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原因,也有部队自身的问题。主观上,少数官兵缺乏法律常识,遇到涉法纠纷不知道如何解决。客观上,小散远直单位缺少法律服务人员,官兵涉法维权只能依靠上级机关帮助解决。而个别基层干部把涉军维权混同于军民纠纷,担心给单位建设带来影响,遇事不能拿出有力的解决办法,也不主动请示报告,导致小问题发酵成大问题。
落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要求,不仅要帮军人军属维护合法权益,还应帮他们依法维权。具体讲,要积极受理官兵诉求,把涉军维权当作保障部队战斗力的大事来抓,当作“暖心工程”抓好,感情上真投入,行动上真付出,从组织层面上主动帮官兵维权。要引导官兵依法维权,多渠道查清涉法案情,理清其中法律问题,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和司法机关侦办案件的原则、程序,引导官兵客观反映情况,理性表达诉求,依法依规维权。要加强官兵行为管控,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制订方案预案,防止非理性维权行为发生。要用好军地司法资源,部队保卫机关要与地方司法机关加强联系,建立完善涉军维权机制,当官兵遇到涉法问题时,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官兵维权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