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的邯郸淳在《笑林》里讲了一个“暗夜钻火”的寓言:某甲夜暴疾,命门人钻火。其夜阴暝,不得火,催之急。门人忿然曰:“君责人亦大无道理,今暗如漆,何以不把火照我?我当得觅钻火具,然后易得耳。”孔文举闻之,曰:“责人当以其方也。”
既然有火照明,何须钻火?这则笑话的“包袱”在于逻辑出现悖论,但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要求人办事,得合情合理,客观上容许。孔融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告诫世人责备别人时要有理由、讲道理。
翻阅史书,责人无方的故事不时上演。三国猛将张飞,为义兄报仇心切,罔顾实际,限令范疆、张达三日之内必须办妥白旗白甲,甚至鞭笞恫吓“如果违了期限,就杀你们两个人示众”,而这样的无理指责使其在当天晚上身首异处;唐武宗会昌五年,一位宦官向白居易追要银两,只因让其补偿一尊曾被贼人截去一耳的银佛,当时白虽自掏了三锭银子但仍不及佛像耳朵原重。如此无厘头的责人,不是看心情,就是敲竹杠,真是让人有口难言。
不设条件、不点迷津,一味责怪只能让“巧妇”为难;不探本源、不恤下情,无故的责备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对此,曾国藩就有深切的感受。同治四年八月,他指挥苏、鲁、皖、豫各省与捻军作战,尽管殚精竭虑,却收效甚微。清廷为此严责:“办理一载有余,贼势益形蔓延。现在关中又复被扰,大局糜烂至此,不知该督何颜以对朝廷?若再不速筹援师赴陕,将此股捻匪设法殄灭净尽,则始终贻误,咎将谁归?”曾国藩接奉寄谕,抑郁久之。
责人之口,不能随心所欲,得有尺有度。否则,没有了基本的缘由做凭仗,很难让人服气。贞观八年,左仆射房玄龄、右仆射高士廉逢少监窦德素时,问“北门近来有何营造”。唐太宗得知后,便责怪房、高多管闲事,以致两人也不敢多言,一味拜谢。魏征不解太宗之责,进曰:“玄龄等既任大臣,即陛下股肱耳目,有所营造,何容不知?”唐太宗听后,为一时随意指责臣僚而深为愧之。
当然,责人有方的最佳注解,不是仅仅停留在要求有道理的层面上,还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实措来。有这么一则笑话:一堵雪白的墙上被人涂画,沾上了污迹。有人看见了,便在上面批了一行字:“此墙不许画。”另一人见了很不满,批一句问他:“为何你又画?”第三个人见了,又批一句:“他画你莫画。”到这个时候,墙上已经不堪入目。第四个见了,索性再添一句:“要画大家画!”无休止的跟风指责,看似有理有据,实则不经思量,致使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现实生活中,责人无方的现象值得领导干部深思。个别同志久居官位,不解下情,“不给草却让马儿跑”,稍不称心,便出口责怪;有的则好出新招,常常是今天的想法推翻昨天的观点,却埋怨别人的进度赶不上自己的变化;还有的跟不上时代步伐,坐在自己的“井底”里“观天”,评东论西,尽是一肚子的不合时宜。长此以往,责人无方之事太盛,必会侵扰官兵的精气神,影响战斗力的提升。
举步先观其地,责人当详其理。责人不能无方,要多冷静思量指责别人的理由,多反复思索批评别人的方法,努力在帮助别人减少错误、避免重犯错误上下功夫。唯有如此,才不会被冠以“责人干部”的名号,真正以让人接受、让人信服的方式方法激活单位建设的“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