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政治攀附”一词多次出现在中央纪委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中。所谓“政治攀附”,就是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寄托于所谓的“大人物”,通过搭天线、抱大腿、找靠山等手段实现个人目的。更有甚者,“认老板不认同志”“拜码头不敬组织”,表现更为突出。
搞攀附,本质上是搞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这些攀附者往往以为,只要“跟对了人”“后台够硬”,就能谋取好处、获得提拔,甚至“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归根结底,他们图的是捞取好处,为的是个人名利。
殊不知,势利之交难以经远,奔竞夤缘难得善终。清代的钱泳曾专门为“夤缘钻刺之辈”写了一首诗:“踏遍高山复大林,不知回首夕阳沉。下山即是来时路,枉费夤缘一片心。”古人尚有如此见识,我们共产党员就更应做明白人。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组织观念,就不会犯“枉费夤缘一片心”的低级错误。
近年来公布的一批批违纪违法案例说明,那些自以为“大树底下好乘凉”的人,往往难逃“树倒猢狲散”的结局。特别是随着反腐惩恶的力度不断增加、作风建设的效果不断显现,那些不干净、乱作为的“大人物”,被查被纠、倒台落马是迟早的事。如果攀附于这样的人,不论现在如何春风得意,也终究会东窗事发。
据报道,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在蚌埠任职期间,其下属赵明伟对其一味迎合,希望搭上这条“大船”。周春雨对他也是时常表扬、年年表彰,将他安排进纪检监察机关。孰料,周春雨涉案被提起公诉之后不久,赵明伟也因涉案接受审理,可谓“拔出萝卜带出泥”。
此外,还有甘肃省原副省长虞海燕和兰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金晋哲,天津市原市长黄兴国和天津市某企业原党委副书记段宝森,到最后都成了“树和猢狲”“萝卜和泥”的关系。
这些现象说明,始终高悬党纪国法的利剑,攀附者便无所施其伎,裙带风就难以刮起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纪硬如铁,谁碰谁流血。如果不识时务,继续拉关系、搞攀附,不仅成不了事,还注定会出事。
搞攀附,与党的性质宗旨背道而驰,与党的组织路线格格不入,与党管干部原则水火不容。应当清醒认识到,党员只有一个上级,就是党组织;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离开党组织这个根本,个人的进步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程,也是每一名党员的基本政治品质。
与其费心思搞攀附,不如下功夫干正事。应当认识到,成长进步没有什么捷径,只有相信组织讲公道、依靠组织走正道,多想想如何练就过硬本领、作出卓越贡献、赢得群众认可、获取组织信任,个人的进步才有机会,长远的发展才有空间。
尤其是在当前,军队改革纵深推进,涉及的领域更广泛,触动的矛盾更突出。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把改革强军的大局装在心中,把练兵备战的责任举过头顶。如此,才能推动改革之船扬帆远航,顺利抵达强军彼岸。
要让党员相信组织,组织就要信得过;要让党员依靠组织,组织就得靠得住。贯彻军队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坚持任人唯贤,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使用好,让干事者脱颖而出、让攀附者算盘打空,如此,定能换来风清气正、朗朗乾坤。
(作者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