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基层传真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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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战士犯错,班排长该不该受处分

——第78集团军某旅依法叫停随意扩大处分范围的做法


■廖 航 邓庆颖 李 峰

日前,得知营党委的处分意见后,第78集团军某旅防化二连排长刘金禹、班长谷洪伟连连叫屈。

不久前,该连两名战士晾晒衣服时因一点小事起冲突,还因此动了手。营党委经过研究决定,给予二人严重警告处分。鉴于此事造成的恶劣影响,营党委还决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给两人的班长和排长记警告处分,并责令该连指导员在营军人大会作检查。

一些官兵对营里“连带处分”的做法提出了质疑,认为班排长不应为这起突发事件负责。也有官兵认为,战士打架关键还是平时教育不到位,作为与他们天天一起工作、训练、生活的班排长,受到处分理所当然。

“两人发生冲突时,我和排长正在连部开会,并不在现场,凭啥处理我们?”班长谷洪伟一时气不过,向旅里反映了此事。

此事最终传到旅领导那里,政治委员于子刚进一步了解到,像这样“连坐处理”的现象并非个例。

“纪律条令明确规定:因工作失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旅党委会上,于政委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战士发生冲突纯属偶发事件,并非班排长工作失责造成,随意上纲上线、扩大处分范围的做法有违依法治军的精神。”

“这样做看似是从严治军,实际上却是在搞‘长官意志’,是对军队规章制度的破坏,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相悖,必须坚决杜绝。”经过反复讨论和慎重考虑,该旅党委一班人最后一致认为,对班长、排长处分不合规定,于法无据,应当撤销,并以通报的形式将决定传达至每名官兵。不仅如此,他们还以此为契机,在全旅连以上干部中开展了教育整顿,及时叫停曲解法规制度,乱追究“连带责任”的做法。

短评:

从严必须依法

■张科进

随意给予“连带处分”的做法看似是从严管理,实则是“人治”思想在作祟,不仅达不到从严治军的效果,反而会挫伤官兵的积极性、影响法规制度的严肃性。真理向前一小步就可能变成谬误,从严绝不是在法外随意拔高,必须依法从严,严之有据,严之有度,在依法的前提下从严治军,责众有据、实事求是,才能让官兵们心服口服,才是严格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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