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畏法度者最快乐”。 一次,一名党员和我聊天时,透露出“我只是一名普通党员,既无大权在握,也不管钱管物管人,只要不违法就行”的想法。这名党员对党章党规的轻视引起了我的思考。解放初期的天津贪腐案,在战争年代被敌人逮捕关进监狱,面对父母、亲戚的劝说和敌人的酷刑坚决不写自白书的张子善,却在新中国成立后腐化堕落被依法处决,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对党章党规的敬畏之心消退殆尽。
不容讳言,持有“只要不违法就行”的党员在我们身边不是个例,当引起各级党组织重视。惨痛教训告诉我们,党员绝不是不违法就算合格。“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近年来被查处的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不论什么级别、什么岗位,无一不是从钻制度的空子、打纪律规矩的“擦边球”开始的。个别曾经公认能力素质较强的党员,随着党龄增加,在物质诱惑面前放松了对自身的约束,最终被党纪国法严惩。可见,对党章党规敬畏之心稍一放松,利欲之心就会萌生。
对党的绝对忠诚,源于党员思想上的清醒和自觉。长征途中,三过草地的一个红军班早已断粮断炊,半截皮带成了全班最后的食粮,班长含着泪提议把它留下带到陕北去找党中央、去见毛主席。就是凭着这样的信念支撑着年轻的红军战士,最终走出了有“死亡地带”之称的茫茫草地,汇入革命的洪流之中。改革强军征程上,每名党员都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悟,以理论学习上的“不缺钙”确保精神上不得“软骨病”。
“凡人之性成于习。” 保持对党章党规的敬畏之心,需要在点滴中养成。这要求作为党员个人应自觉做到熟知党章党规明禁止,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搞清楚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以对党的绝对忠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作为组织,更应把党章党规挺在前面,对党员经常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从而使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的敬畏成为习惯,铭记“奢靡之始,危亡之渐”这个古训,自觉把党的义务怀揣于心,把党的责任铭记于脑,常用党章党规检视自己的思想言行,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言不出格、行不逾矩。
(作者单位:南部战区军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