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违规使用智能手机,为啥两人所受处分相差这么大?”日前,第78集团军某旅安全检查处理结果公布后,很快便在官兵中引发热议。
前不久,一名机关干部在安全检查时,将违规使用智能手机的小王和小刘抓了个现行。然而,两人所在单位拿出的处理意见却大相径庭:小王只是受到连队的批评教育,而小刘却被所在营党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小王是老班长,立下不少功劳,连队党支部就该网开一面。小刘只是普通一兵,从重处理以儆效尤,也是理所当然。”调研中,有些官兵对此表示理解。
“犯了错误就应该用一把尺子量长短、一个标准来处理,为啥老班长就应当‘从轻发落’,而普通战士就该受重罚?”更多的官兵则认为法不容情,在法规制度面前应该人人平等。
不同的声音引起了旅领导的重视。常委会上,一班人分析认为:如果处罚因人而异,就丧失了条令条例的权威性,要谨防定了“法治”的调子,却拖着“人治”的影子。该旅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发现:纠察队在军容风纪检查时,对机关人员只是当面提醒;有的机关干部在检查基层时,对任职过的老连队往往走过场……
对此,旅里集中组织开展“法治军营离我们有多远”专题教育活动,机关结合《军事训练大纲》《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等条令法规,针对正规化管理、军事训练考核、财务审计等7类23项日常工作汇编下发《法规制度知识手册》,增强官兵法治观念。与此同时,他们还抽调机关干部和基层官兵代表,对机关基层执纪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形成依法按纲抓建的良好氛围。
《手册》下发后,小王、小刘两人所在营连,根据智能手机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二人违规使用手机情况重新评判。最终,两人都被给予警告处分。“错加一等”的小王心服口服地告诉笔者:“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作为连里的老班长,更应该带头守好纪律、当好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