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事关广大退役军人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和政府历来重视退役军人的安置保障问题,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安置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落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亲自部署推动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并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主席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不仅暖了退役军人的心,也安了现役军人的心,必将凝聚起全体军人奋进新时代、履行新使命、实现新作为的磅礴力量。 —编 者
倾心打造军休干部安享晚年的“美好家园”
用心·暖心·热心
■王阿惠 胡 琳
在福建省三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里,经常可以听到有人轻声哼唱着歌曲《我是一个兵》。唱歌的老同志叫李振禄,今年88岁。1948年,18岁的李振禄参军入伍,成为华野第十纵队的一名战士,后来成长为一名团级干部,1982年从部队离休,1986年安置到三明市军休所,至今已有32年。在这里,他和许多老战友一起安心休养。
目前,全国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已达2000多个,倾心为数十万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打造安享晚年的“美好家园”。
为妥善安置在长期革命战争中丧失工作能力需退出现役的军官,1958年,我国开始建立并实施军队干部离退休制度。当时,到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数量较少,还没有形成规模。从1980年开始,为适应军队几次精简整编,军队离退休干部开始大规模、先后分5个批次移交地方安置。自2004年起调整为每年按照年度计划移交。
党的十八大以来,军地进一步调整完善交接机制。2016年,民政部会同军地5部门相继出台文件,放宽了安置去向,改进了工作程序,简化了接收条件,实现了军休干部“即退即审”“即交即接”,以及无军籍职工“上年退休、下年安置”,并出台伤病残退休军人安置住房、护理费等政策。5年来,全国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10.4万人,移交安置速度和安置力量空前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为顺利完成移交安置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从1984年出台《关于做好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报告》,明确提出军休所为直接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基层事业单位,到2004年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去向、住房和医疗保障、政治和生活待遇等作出规定,再到2014年民政部制定实施《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首次以立法形式对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规范,无不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军休人员的深切关爱。
40年来,军地相关部门共同探索形成以国家保障为主体、社会化服务为补充、服务管理机构为载体,“两个待遇”落实为中心、“六个老有”要求为目标的保障体系,让军休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军地部门多次调整军休人员离退休费和各种补助补贴,保障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得到有效落实。
“干服务工作,一定得把老干部的心焐热。”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军休系统不断提升管理能力,无论是自上而下成立服务管理机构,还是依托乡镇街道实行多元服务管理模式,或是想方设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军休干部活动场所条件和休养居住环境,都是坚持以“用心、暖心、热心”的标准全心全意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军休干部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不断提升军休干部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军队离退休干部是国家宝贵的财富,在不同历史时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离休退休后,他们继续保持发扬党和军队的优良传统,一如既往地支持军队建设,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尊重和高度赞誉。军休系统十分重视发挥军休干部的作用,适时举办国防教育宣讲、有奖征文、书画摄影、文艺汇演等活动,既尊重了老干部们发挥余热的心愿,又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深受广大军休干部好评,也形成了军休文化这道独特的风景线。
40年来,军休系统积极适应国家和军队改革、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年龄结构、思想观念、活动方式的变化,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军休干部打造幸福养老的和谐家园。广大军休干部充分享受着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心情舒畅,乐享幸福晚年,许多人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退休不退志,先后涌现出泰安军休中心第一党支部、原装甲兵指挥学院学员大队原政委陈荣超等一大批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