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军各部队下大力纠治“五多”问题,取得了可喜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五多”问题还没有根本绝迹,甚至在个别单位又衍生出“新五多”。
“五多”问题,损害的是战斗力,削弱的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纠治“五多”,需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法和行为方式,努力实现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做到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其中,坚持依法科学指导,把官兵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精力用在练兵备战上,对形成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忙乱止于法的崭新气象,起到关键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