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基层单位,个别带兵人往往习惯于用老经验、老办法开展工作,由此出现了一些见惯不怪的“老规矩”。比如,战士周末外出如未按时归队,全班都会被禁止请假;为求内务整齐划一,统一购买个人物品等等。不难发现,这些做法虽然与条令条例相悖,但却不同程度长期存在,官兵对此颇有意见。
“老规矩”看似有利于强化管理,其实不然。它存在于官兵训练生活的方方面面,虽不直接触碰纪律红线,但却披着传统、惯例的外衣,由带兵人不断“传承发展”,让官兵从不适应、抗拒到习惯、顺从,甚至逐渐转化为自觉。假如放任此类违规逾矩的“老规矩”在部队存在,就会发生“破窗”效应,进而影响部队长远发展。
铲除“老规矩”的生存土壤,必须严格规范制度执行,确保法治精神得到切实遵循。各级机关在依法用权、正规工作指导的基础上,更要沉到一线调研,对营连自主抓建事项做好“减法”,砍掉一些与法规制度不相适应的习惯性做法;通过加大监督力度、畅通监督渠道等方式,对“土规定”“老规矩”进行清理,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
“老规矩”之所以难以根治,关键在一些带兵人条令法规意识不强。摆脱“老规矩”的束缚,要进一步强化官兵的法治思维,树立依法办事的导向。通过加强对干部骨干的法治教育,引导他们学懂悟透条令法规精神,切实改变仅凭既有经验建连育人的习惯,自觉以条令条例为准绳,做到“思”依于法,“行”合乎法。基层官兵也要强化法纪观念,对偏离法治轨道的“老规矩”进行监督,将严守条令法规内化成一种习惯。只有不断强化官兵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使懂规矩、遵法纪成为常态,才能让一切权利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让“老规矩”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