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读书,写点文字,偶尔拿去发表或出版,书总在身边来去,如潮退潮进,在心里起伏澎湃。
平时有空就去搜书、淘书,垒满几壁还要去寻寻觅觅。要是哪本书被人借走,总是心心念念,拐弯抹角催着人家归还。有时想送出一些,拣出一沓,却发现都很重要,又放回原地。曾经送人一部布面的《聊斋志异》,一年后竟又要了回来,说来实在可笑。
读书本是件轻松和愉快的事儿,若使心累得不行,就背离了读书的初衷。有一次,下决心卖掉一批旧书,收购人说书上最好不要盖章,他可以当七成新的书卖出,价格还能给我提高一点,但盖了章的卖不上价。我觉得很有道理,抓紧读了一批,需要的留下,不需要的直接卖了。但是一年下来,留下盖章的却没几本。我发现,好多书其实不重要。为什么?因为只有读,才会知道一本书的分量,也清楚了哪些书当初是不必买的。
书是用来读的,只有读才会感受到难以言说的妙趣和轻松。我很感谢这个收书人,加快了我读书的新陈代谢。这是说读书要勤快,不要欠账。
我又想,要是他没有出现呢,我那些书什么时候才舍得丢开?归根结底,我还是太倚重那些藏书了,觉得都重要,把所有的书都看得太重,书把我围困了。
书读多了,对有些事、有些理就有了自己的见解。但不是读得越多,心里就越开阔,有的时候读清醒了,就喜欢较真,心里反而愈加壅塞,烦恼不断。
如何看轻一本书?贾平凹在其散文《读书示小妹十八生日书》里说:“任何一个大家,你只能继承,不能重复,你要读他的作品时,就将他拉到你的脚下来读。这不是狂妄,这正是知其长,知其短,师精神而弃皮毛啊。”
贾平凹以自身体验,讲解读书真谛。可那时我并没有完全懂他的意思,怎么能把书拉到脚下来呢?后来明白,没那个经历、没那个积累,你是没有力量把书拉到脚下来的。
书,还是要老老实实去读,功到自然成,看轻一本书的时候,思想就升华了。过去总一个劲地为书里的内容动情不已,不知不觉中,自己跟着书飘远了,读得再多,还是忘记了自己。现在读到某句话、某个观点时,往往会有自己的感觉,甚至会思谋,我来写一遍,怎样布局、如何铺陈,觉得兴许立意还要高一点。
夜里寒凉,读史可法的《复多尔衮书》,常常周身发热。多尔衮的《与史可法书》是别人捉刀之作,引用《春秋》微言,文压武欺,步步诱降。史可法面对清军压境,从容镇静,同样以《春秋》大义,层层驳斥,正义凛然,如一支绑着应战书的响箭。史可法是进士出身,携笔从戎,手不释卷,他把书读活了,胸填山河,睥睨万军。
读书应该这样,阅卷越多,越要有傲骨,敢于轻视万物;如果力量不够,就不妨心静一点,从容一些,不为一卷所累。
我又想起一本书来。一起写字的朋友万兄,曾经得到贾平凹的签名钤章散文集,我兴奋不已,借阅后没有归还,辗转带在身边二十多年,前不久偶然翻出,直笑自己当年的痴迷。我给他发去微信图片,说要退还,哪知他说:这算什么,送给你了兄弟!我想不到他变化会这么大,应是悟得读书之味了。
世间的一切繁华都在书里,一本书是可以看轻的。人生如无字之书,不一定要去翻哪本书了,咀嚼过去,也是一种味道。慢慢地,我也开始给朋友们送书了。我觉得,书送给人比卖给人有味道,不但轻松了,还有一份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