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在中央军委党的建设会议上强调指出,反腐败斗争必须坚定不移抓下去,不会变风转向。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大纠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力度。
“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削弱群众对党的信任。军委纪委指出的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一系列问题,在有的基层部队还不同程度存在,如在经费管理使用、运用权力、训演考风等方面,问题纠治还没完全到位。这些问题发生在基层官兵身边,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微腐败”主要特征在于“微”,行为上难辨识、界限上难区分、影响上难认定。因此,必须深辨细研、挖根溯源,笔者以为其原因主要在以下方面:一是思想教育没有及时跟上。有的党员干部对正风反腐的大势理解站位不高,对“微腐败”危害认识不足,以其小而不以为意,以其轻而不以为然,以其无切肤之痛而不以为病。二是思维定式没有清除。有的同志受陈旧观念影响,思想更新迟缓,惯性思维未改,把“微腐败”当“人之常情”,习非成是。三是党纪法规没有印刻心中。有的单位学习不经常,官兵党纪法规知之不多;有的把纪律当成“稻草人”“橡皮筋”,心中缺戒尺、行为缺底线。四是监督制约没有到底到边,监督渠道不够通畅;有的官兵希望监督但却难以发挥监督作用;有的纪检部门定位不准,“被参加”招标、检查等工作,出现主业缺位现象。五是执纪问责没有形成震慑。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纠治问题“软着陆”,执纪问责不严肃;有的执纪标尺不一致,同样的问题上级发现就重处理、本级发现就轻处理,领导关注就重处理、不关注就轻处理,损害执纪问责权威性,引发“破窗效应”。六是组织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不少问题都是上级检查发现的,本级主动发现的少,折射出有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铲除“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必须直指病根、直击病灶,落细落小、落地落实,实化措施、从严治理。
领悟新思想,切实立起根本遵循。正风反腐最根本的是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军委党的建设会议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习主席反复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不断强化忧患意识,树立纠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久久为功观念,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切实实现基层风气根本好转。
盯住新问题,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既有顽症痼疾,又有隐形变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深抓细抓到位。做到全域覆盖集中整治。对照军委纪委问题清单,将清理整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贯穿全年,年初专题部署、按月对表推进、全程跟踪督导、年终考评问责,做到不留死角盲点。突出重点专项整治。运用“小口切入、促成大效”手段,突出抓好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等方面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精确点穴、精准纠治。坚持按职能对口整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纠治责任细化到机关职能部门,分系统分领域抓好工程建设、物资管理等行业风气整治,确保清爽托底。
适应新态势,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纠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毫不放松、从严从紧的做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坚持抓早抓小。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采取提醒谈话、函询谈话等方式,经常咬耳扯袖,教育挽救大多数,防止由“小问题”积攒成“大问题”。坚持常抓常治。健全完善形势分析、实时查纠、通报警示、责任倒查“四位一体”常态纠治机制,做到动辄则咎、震慑常在。坚持实时处理。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四种形态”细则,合理运用批评教育、职务调整、纪律处分等方法手段,在严管与关爱中立起纠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层层防线。
运用新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易潜水、易隐蔽、易变异,必须运用科学手段,全方位加强监督。在监督监察上突出“突击性”。采取不打招呼、直插末端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突出节日假日、士官选晋等时段,紧盯“送、吃、喝、占”等问题,重点查死角、查反弹、查变异,保持高压态势。在群众监督上突出“广泛性”。深入开展“三个双向”、纪委下访、办事公开等活动,解决“举报信箱不开箱、监督热线无应答”等问题,发挥基层风气监督员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官兵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在方法手段上突出“时代性”。坚持用好“两微一端”“网上曝光台”等新平台,切实提高监督质量效果。
(作者单位:第77集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