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军营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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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严明纪律要严在法内


■李 明

加大全面从严治军工作力度,必须坚持依法与从严相统一,做到严明纪律要严在法内、严之有据,使部队建设始终沿着法治轨道规范运行。

纪律是军队的命脉。法律法规不但约束着官兵的行为,也维护着官兵的合法权益。在执法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依法从严的思想观念,既不能“降格”执法,损害法纪的严肃性,也不能“越格”执法,侵犯官兵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单位没有处理好依法与从严的辩证关系。有的过分突出从严,认为只要能把部队管住,什么办法都可以用。比如处理违纪官兵,将其当成了树立威信的机会,在法规之外层层加码进行惩罚。有的失之于软,出了问题怕影响单位名誉、眼前利益,想方设法捂着盖着,进行冷处理。还有的因违纪者是身边人、同乡等等,就不敢较真碰硬,不能依法处理。凡此种种,使法规制度应有的规束惩戒作用无法得到体现。

究其根源,主要是法治意识比较淡薄,人治惯性仍然没有克服。尊法不够,没有从内心彻底摈弃人治思想;学法不够,没有充分掌握法律这个行使权力的依据;守法不够,没有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用法不够,没有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军、全面从严治军就难以真正落实。

做到凡事依法,关键在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既是依法治军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又是依法治军的执行者和实践者。只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始终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才能避免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要养成与法“对表”的习惯,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做到坚持用法治思维审视问题和解决问题,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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