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3日表示,自《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1条措施”)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一直加紧推动落实,不断取得积极进展。近来,有关部门和省市区又陆续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7月30日,国家艺术基金推出落实“31条措施”中关于“台湾同胞可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具体举措。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国家艺术基金正式公布“国家艺术基金将向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艺术工作者开放项目申报”具体措施。
8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实施《关于促进桂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全面贯彻落实“31条措施”,从推动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学习创业就业、便利居住生活、深化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推进合作区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促进桂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80条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广西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广西居民同等待遇。
8月8日,南京市出台《关于深化来宁台胞宜学宜业宜游宜居服务的若干措施》,提出75条惠及台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