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主席明确要求:“全面推进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力争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这一重要指示,明确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战略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强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必须加深特点规律认识,构建科学评估体系,全面掌控发展态势,蹄疾步稳、整体推进。
把握发展的特点规律
军队组织形态是指军队组织结构和组织活动的表现形式与运行状态。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是适应武器装备发展和打赢信息化战争要求,不断改革创新军队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促进人与武器装备最佳组合,努力使军队组织结构和组织活动达到当代先进水平的动态历史发展进程。
动态性。一个时代产生一个时代的军队组织形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军队武器装备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建立在人、武器装备等战斗力物质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军队组织形态的现代化程度也随之不断提高。因而军队组织形态始终处于动态性演进和螺旋式上升中。
相对性。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是相对世界军事发展潮流而言的,以发达国家军队现代化水平为参考。同时,军队组织现代化程度也是相对于自身而言的。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我军的建设发展,我军组织形态进行了多次改革调整,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新格局,人民军队组织架构和力量体系实现革命性重塑,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体系性。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是一个有机整体,包括总体力量规模、编制体制、政策制度以及运行方式等多个方面,是由多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子系统构成的复杂体系,各要素建设既层次分明、梯次推进,又相互关联、协调发展。从整个军队现代化来看,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又是其中一个子系统。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要服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大局,同时协调好与军事理论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的相互关系。
自主性。从人类军事活动和战争发展的内在规定性看,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和规律,但由于组织形态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地理等条件不同,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的标准和模式也各不相同。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建立在我国国情军情基础之上,具有我军特色。
进行科学的设计评估
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的程度,可用一系列指标来进行评价、测算、衡量。构建组织形态现代化指标体系,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评估方法,能客观、系统、准确反映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发展状态、演化趋势。
充分认清评估体系的基本功用。通过对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科学评估和衡量,系统分析运行过程中哪些方面的影响因素处于良好状态,哪些方面的影响因素存在隐患并将阻碍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的发展;明确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及其深层原因;掌握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中的优势和薄弱环节,发现某些关键性要素的意外偏离并发出预警,为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高效推进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在构建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明确具体指标的测评方法,设计指标数据融合模型,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和计算汇总,对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进行系统评估,系统科学全面反映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准确把握评估体系的基本原则。构建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指标体系,应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导向性原则。每一项指标都应与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目标相一致,应对军队组织形态改革调整具有正确的积极的引导作用。二是客观性原则。各项指标及指标体系应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的情况。三是典型性原则。应选取那些最具代表性的指标,尽可能准确反映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的综合特征。四是可测性原则。构建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重要目的,就是进行自身建设在时间序列上的纵向比较、与国际发展水平之间的横向比较。因此,各项评价指标应具有可比较性、可测量性。通过统计分析、抽样调查、试验模拟等方法,获得较为准确的数据。五是完备性原则。把组织形态现代化作为一个系统来分析研究,使指标体系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概括性。指标体系能基本涵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不能有严重漏项。
科学设置评估体系的基本要素。按照系统分析的方法,衡量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程度和水平的指标体系包括组织构成要素、组织体制编制、组织法规政策和组织行为方式等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又包括若干项具体的评估指标。其中,组织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人、武器装备,以及各种保障物资和设施、经费等。可通过信息化主战装备比例、军人平均受教育年限、军人人均军费数量等指标,对军队组织构成要素现代化程度和水平进行评估。组织体制编制主要是军队的组织体系及相应制度,包括军队基本组织结构、各级各类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及相互关系,人员、装备编配的具体规定等。可通过领导指挥体制完善程度、军队官兵比例、作战部队与非作战部队比例、新型作战力量比例等指标,对军队组织体制编制现代化程度和水平进行评估。组织法规制度,是指对组织结构和组织活动做出的法规性规范,是组织形态的理性存在形式,对组织形态具有决定性作用。可通过军事法规制度完善程度、军事法规制度教育水平、官兵对法规制度的满意度、军队法律工作人员比例等指标,对军队组织法规制度现代化程度和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组织行为方式,是组织活动表现出的具有共性的特征和形式。军队组织活动很多,主要包括军事训练、作战指挥、领导管理和综合保障。可通过军事训练信息化水平、指挥作业信息化程度、领导管理科学化水平和综合保障信息化水平等关键指标,对军队组织行为方式现代化程度进行评估。
在深化改革中加速推进
目前,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正全力推进。应该科学评估、找出短板弱项,全面深化改革,加速推进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
加强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理论研究。目前,我军关于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的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如军队组织形态的内涵及构成要素、组织形态与军事人才和武器装备的相互关系、组织形态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过程等,还缺乏科学的界定和深入的认识。应加强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理论研究,发挥理论的牵引作用。
立足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客观实际。我军原有的组织形态为我军履行职能使命、赢得战争胜利、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组织制度保证。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出现了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促进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握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方位和基本特点,着力破解这些不相适应的问题,着眼于我军建设特色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与军事理论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和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进程相协调。
科学借鉴其他国家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美俄等军事强国在发展先进武器装备的同时,也在不断进行着军队组织形态的变革。美军“二次转型”,大力加强网络战部队、数字化部队、模块化部队等新型部队建设,进一步完善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其组织形态正向信息化程度更高阶段迈进。俄军围绕建设“职业化、常备化、精干化”军队,深入推进“新面貌”改革,大幅调整军兵种结构,成立四大联合战略司令部,其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英法德日等国也都竭力打造新形态军队。借鉴好外军能够让我们少走弯路。
着力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纵深发展。解决长期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根本的出路在改革。改革是决定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关键一招。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防和军队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我军组织架构和力量体系实现革命性重塑,极大地促进了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进程。在新的起点上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全力加速我军组织形态现代化进程,必须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进一步在优化规模结构、完善政策制度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努力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的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