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日电 胡明华、记者石纯民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关于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签字仪式今天在北京举行。军地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旨在进一步做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公平公正处理涉军矛盾纠纷,加强军地法院审理涉军案件在主体资格认定、司法文书送达、财产保全、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协调合作。
针对国防和军队改革过程中涉军案件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积极协调、多轮洽商,就建立司法协作机制达成一致,形成了《关于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共5部分21条,明确规定涉军案件立案要实行专口办理、专人承办、专门统计,涉军案件审判要依托专业化团队通过“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公正高效,涉军矛盾纠纷要加大调解力度确保案结事了,军地法院要加强业务交流和日常协作。《意见》还对涉军诉讼服务、涉军案件信访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规范,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多种类,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有利于军地法院妥善处理涉军案件,更好地维护军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为军地法院开展司法协作,实现军地法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质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