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日电 日前,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两个《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着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旗帜引领、把握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务实管用,坚持统筹协调、科学筹划设计,坚持继承创新、体现军队特色,切实在加强军队党内监督、党的问责工作上立规明矩,立起刚性措施。两个《规定》的印发施行,对进一步规范军队各级党委、纪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军队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军队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着眼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措施的有机统一,以监督责任为主轴,区别不同主体,明确监督职责,规范具体制度,建立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军队党内监督体系。《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围绕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完善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强化问责落实,规范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