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是马克思主义建军原则。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创造性地提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立了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这既是对中国历史上传统军事制度的革命性变革,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军队建设学说的重大丰富和发展。
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是在各种复杂严峻考验和与各种错误思想坚决斗争中成熟发展、巩固完善的。
1927年大革命失败使中国共产党从血雨腥风中认清了一个真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我军建军之初,针对“军事领导政治”甚至“以军队控制无产阶级领导”的单纯军事观点,党鲜明提出“中国的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必须服从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南昌起义时就设立了党的前敌委员会,使我军一诞生便与党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三湾改编,把党的支部建在连上,班、排建立党小组,营、团建立党委,连以上设党代表,党的领导延伸到了部队最基层、战斗最前沿,开始确定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1929年6月,毛泽东最先提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概念。古田会议,确立了党指挥枪的原则、制度、措施和方法,新型人民军队由此定型。
长征时期,出现的两起背离党指挥枪的历史事件,给红军造成了严重损失。1934年红军长征,留守南方的中央军区参谋长龚楚叛变了,带领广州军阀陈济棠围歼北山游击队。1935年至1936年,红四方面军的张国焘,倚仗兵多枪多,不服从党中央的指挥,搞“枪指挥党”,公然另立“中央”,带领红四方面军南下,造成红军更大伤亡。毛泽东在总结张国焘分裂红军教训时强调,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
抗日战争时期,针对国民党通过改编控制和吞并红军的企图,党内有人主张“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的右倾错误,毛泽东告诫全党,共产党员不争个人的兵权,但要争党的兵权,要争人民的兵权。我们党恢复了一度中断的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保证了党对八路军、新四军的绝对领导。解放战争时期,总政治部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员会条例草案(初稿)》《关于支部工作的条例草案》,中共中央建立报告制度,恢复和健全了军队党委制,使党指挥枪的制度进一步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针对一部分人主张照搬苏军“一长制”、取消政治委员的错误观点,中央军委强调,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明确提出“采取在党委统一(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1954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规定这一制度“为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此后《政治工作条例》作为我军政治工作的根本大法,虽然几经修订,但“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没有变。
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首次将“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写入《党章》,这以党的根本大法形式将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进一步固化下来。在习近平强军思想指引下,党指挥枪的军魂必定牢不可破、坚如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