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战友都有这种经历:第一次回家探亲,总会悄悄地把军装塞进行囊,迫不及待地想让父母、亲人看看自己身穿军装的模样;家人更想让乡邻们知道,这身军装是他们作为军属的“荣耀”。
军人着军装天经地义。但出于多种原因,2002年我军修订的《内务条令》规定:“军人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从此,除执行公务外,街头巷尾很难再看到身着军装的现役军人。
虽然穿不穿军装外出,本质上不影响我军的战斗力,也不妨碍军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但久而久之,军装在大家心目中的分量变轻了,军人在国民意识中的形象模糊了。
时隔16年,重新修订的《内务条令》规定:“军人非因公外出可以着军服,也可以着便服”。新规一出,引起军内外广泛关注。
新政策出台,既需要官兵去适应,也需要社会去认可。武警黑龙江总队就此开展的专项调查,收集到不少情况反馈,对于如何学好用好新条令具有借鉴意义。
不可否认,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军人不像过去那么受关注、受尊崇了。特别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恶意蛊惑和诋毁、抹黑军人,辱没英烈,丑化军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表面看涉及的是军队,实质上祸害的是国家和社会,用意阴险,后患无穷。曾有专家警世:“不懂得崇尚军人,对于一个民族而言,往往是灾难的开始。”毛泽东早就告诫我们:“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习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军人有地位,国家有力量。尊崇军人,就是尊崇军人赢得和正在保卫着的国家领土安全、主权安全、人民安宁,与一个国家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与一个国家的每一个公民息息相关,这是世界通行的法则。
军人的生命不属于自己,军人的时间不属于自己,军人的自由不属于自己……军人的一切都交给了党和国家,还有什么比不惜生命更珍贵!还有什么比舍弃小家更纯粹!郁达夫说:“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道尊重和爱惜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
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
军装所标示的,不只是身份,更是责任;军装所体现的,不只是威仪,更是精神。
新条令的颁发,不只是几句话的改动,而是有深刻的内涵。亲爱的战友,不用迟疑、不用顾虑,重塑形象我们再出发。你不努力,没人替我们树立形象;你不奋斗,没人替我们实现梦想。昨天的优秀代表不了今天的辉煌,让我们迎着新时代的朝阳,挺直腰板,阔步入场,续写新时代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