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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 星期三
《内务条令》规定,军人使用移动电话时,旅(团)级以上单位应当对电话号码和移动电话品牌型号等进行登记备案。一次,指导员刘某发现下士王某使用未经备案的手机后,为防止让上级知道而影响连队形象,只对其私下进行了批评。王某认为能“私了”的事就不算“事儿”,于是再次偷偷用没有备案的手机违规上网。上级发现后,对该连主官和王某进行了严肃处理。
这正是:
部队万事有规章,
违纪追责须曝光。
惩戒岂能变私了?
从严治军无暗箱。
曹希阳图 汉唐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