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思想战线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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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事无不可对人言


■陈大昊

近日再读刘少奇同志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感触颇深。其中说道:“在党内没有要隐瞒的事情,‘事无不可对人言’,除开关心党和群众的利益外,没有个人得失和忧愁。”细细咀嚼,令人深思。何为“事无不可对人言”?就是对党要开诚布公,坦诚相待,这是一名党员基本的党性修养,也是应有的政治品格。

然而现实中,一些党员在组织面前总有一些“难言之隐”,不敢讲真话、说实话。有的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遮遮掩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躲躲闪闪,汇报个人思想真真假假。有的即便能够做到“假话全不说”,却也是“真话不全说”,讲工作只报喜不报忧,或者说的都是大家知道的、无关痛痒的,而故意把私人的问题捂着,把私下的矛盾藏着。他们之所以做不到“事无不可对人言”,根子就在于身不正、行不端、心不纯,怕道出实情后,坏了形象失“面子”,得罪他人丢“选票”,影响政绩离“位子”。

在党规党纪面前,任何不讲原则的小聪明,都潜伏着大危害,不仅会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还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的自以为“深藏不露”,不自觉地在“神不知、鬼不觉”的自欺欺人中沉沦;有的自认为处处高明,其实已在“拆东墙、补西墙”的自我掩饰中越滑越远,踏向了自甘堕落的不归路。

坦诚之中显忠诚,忠诚之中含坦诚。陈云同志曾指出:“党员对党隐瞒应该向党报告的事情是极端错误的。我们共产党不允许党员有这样的行为。”一口一心为“忠”,两口一心为“患”。言行一致是对每名党员的基本要求,怎么说,就怎么做;做什么,就说什么。如果做一套、说一套,甚至搞“有些事只做不说,有些事只说不做,有些事这么做那么说”的官场规避术、修辞术,就是对党不坦诚,本质则是对党不忠诚。

笔者不禁想到一则故事:1953年,秦基伟奉命回国汇报上甘岭战斗情况。毛主席见到他,随即递了一根烟。秦基伟认为在毛主席面前抽烟不好,一时又不知怎么拒绝,便脱口而出说:“我不会抽烟。”回到驻地后,“烟筒子”秦基伟果真说到做到,把烟戒了。警卫员感到很纳闷,他严肃地说:“我在毛主席面前讲了‘不会抽烟’,怎么能言而无信呢?”在秦基伟看来,坦诚不是在口头上表态,而是要用行动来落实,既要承诺更需践诺。

“一两重的坦诚,胜过一吨重的聪明。”彭德怀曾说:“我这个人,拿共产党员十条标准来衡量,还很不够。但有一条我是做到了,就是敢讲真话,实事求是。”周恩来也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最老实的人。”每名党员在法纪面前,何妨“愚钝”些;在组织面前,不如“拙诚”些,始终做对党坦诚的“透明人”,做对党忠诚的“纯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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