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不激不扬,人不激不奋。新修订的《纪律条令》,既有军队纪律10个方面主要内容的“正面倡导”,又有更加充实完善奖励条件的“正面激励”。贯彻落实新的条令,用好正面激励,有利于调动官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强军兴军的巨大动力。
人都有对尊严、荣誉及自我价值的追求。在人生的征途上奔跑,不能缺少理想信念这个内在驱动,也不能缺少激励表彰这个外在动因。一个好的激励制度,能实现“自利性”和“利他性”的统一,实现“物质欲”到“精神欲”的转变,实现“小我”到“大我”的升华。
军人肩负着卫国强军的光荣使命,最讲求崇尚荣誉,也最需要正面激励。有对荣誉的追求和向往,有激励制度的引导和催动,军人就会“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就会“为国捐躯,虽死犹荣”,就会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赴汤蹈火、万死不辞。我军是一支具有强烈荣誉感的军队,争当先进、争做标杆是革命军人高尚境界的鲜明标志。用好正面激励,可以激发强大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战争年代,一句“下一场硬战,还交给你们打”,可以让一支部队热血沸腾、舍生忘死;和平时期,一面流动红旗,可以让一个连队一个班顽强拼搏、矢志前行。这,就是激励的力量。
《纪律条令》是我军实施奖励、正面激励的依据,也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治军规矩。《纪律条令》的此次修订,着眼确保军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保证军队高度集中统一,重点解决了奖惩条件老、少、缺等问题。比如,首次对军队纪律作出集中概括和系统规范,解决了现行条令表述碎片化的问题;新增“八一勋章”奖励项目,作为军队最高奖项;增加树立打仗思想、培育战斗精神、强化练兵备战、研究作战问题、创新战法,以及参加维和救援、反恐维稳、海上护航、中外联演联训等奖励条件,等等。规范纪律内容、优化奖惩项目、完善奖惩条件、按照新体制调整奖惩权限……条令的换代升级,使我军激励制度更加正规化、科学化、系统化。
新时代,战鼓催征;新征程,使命如山。无论是深化改革推进机制“二次创新”,还是提高科技创新对战斗力发展的贡献率;无论是应对和化解各种风险,还是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无论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还是提高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全域作战能力,都需要官兵不惧挑战、担当奋进。贯彻落实条令,用好正面激励这个好传统、好方法,鼓舞官兵迎难而上、开拓创新,以奋斗者的激情和姿态肩负强军重任、干好强军事业,我们才能克难攻坚、攀登高峰,更好地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青年官兵是我军的主体,也是实现强军梦的主力。他们朝气蓬勃、富有激情,内心有红色的种子,同时也需要制度的导向和激励;渴望在军营干一番事业,同时也期盼得到部队的认可和肯定。赏一善而天下之善皆劝,赏一人而天下知所趋赴。用好《纪律条令》的激励手段,让走在前列的标兵部队、矢志强军的精武人才得到相应的荣誉和褒奖,就能催生更多的精兵劲旅、更多的打赢人才。
历史中蕴藏着前行的智慧。解放战争时期,我军普遍开展立功运动,大张旗鼓地表彰英模和先进。“有功报功,论功行赏”“功劳跟人走,功劳寄回家”“有了功劳不骄傲,功劳上面加功劳”,那场轰轰烈烈的立功运动,激励官兵奋勇争先、杀敌立功,极大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为赢得战争胜利蓄积了强大能量。虽然时代变了,但这种鼓励建功、有功必赏的正面激励,永远不能少、不能缺。
从小小的记功簿,到猎猎飘扬的荣誉旗、闪闪发光的军功章,从各部队不同的激励方式,到全军统一的荣誉激励制度、科学规范的奖励措施……这种变迁,体现了我军正规化建设的进步。贯彻落实好新条令,以褒功嘉勋擂响强军战鼓,我们必将在强军兴军的伟大征途中创造不平凡的新业绩。
(作者分别系《纪律条令》课题组组长、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