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智能手机有什么规范、网上购物应注意哪些要求……这些都是全军官兵关注的热点,也是部队管理的难点。新的《内务条令》把上网的刚性需求、管网的硬性要求、服务的柔性诉求结合起来,对手机和互联网的使用管理以及官兵的信息行为作出了系统规范。
新的《共同条令》发布后,看到其中有关手机和互联网的使用新规,有的官兵欢欣鼓舞,有的官兵心存疑虑。欢欣鼓舞者,源于这一新规的“暖度”;心存疑虑者,源于对执行中可能“打折”的担心。要让这一新规“红利”精准落地见效,就必须准确理解其基本意图,深刻把握其精髓要义。
过不了网络关,就过不了时代关。当今社会,手机和互联网已经深度融入官兵生活,对军队、军营、军人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实践证明,对于官兵高度关注的手机和互联网使用问题,如果执意不让用,或明知不可禁、禁不住还要作硬性规定,不但达不到管理效果,还会损害部队纪律和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新的《内务条令》按照“放开使用、有序管控、安全保密”的思路,取消了因工作需要并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方可使用的限定条件,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基层单位官兵在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可以使用公网移动电话”,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官兵享受亲情、感知社会、学习交流、提高素质的合理需要,使官兵有更多获得感。
开禁并不意味着彻底的放开。军队是有纪律的武装集团,官兵使用手机和网络,不可能像社会公众那样随意,需要作出必要的限制,特别是堵塞安全漏洞的技术和保障手段彻底解决之前,施以一定程度的管控尤为必要。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军队对智能手机和互联网没有绝对的禁止,也没有绝对的放开,近年来一些外军对官兵使用电子产品还有管理收紧的趋势。为确保秩序正规、安全保密,新的《内务条令》在明确手机和互联网可用的前提下,也清晰画出管网用网的“红线”“底线”,列出了“负面清单”。特别是对注册网络账号、使用新媒体和网购等信息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在涉密场所应当设置禁用标志和存放设施,配置有效的技术管控设备。这些规定,体现了正面引导、疏堵结合、宽严相济的管理理念,既有利于维护官兵信息权益,也有利于维护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鉴于全军不同类型单位情况千差万别,在手机和互联网使用管理方面难以做到统一规范。为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新的《内务条令》授权旅(团)级以上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使用公网移动电话的管理办法。但授权性规范不等于任意性规范,不是可作为可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只有以开放、自信、包容、创新的理念和为官兵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把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好、该禁的禁住,才能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土规定”“土政策”,切实维护新条令的严肃性权威性。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良法落地见效的关键。手机和互联网使用的制度“红利”能不能落地见效,严格执行十分关键。各级单位党委、领导和机关应先学一步,熟练掌握这些新规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考虑在先,经常性地加强教育引导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那些明目张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抓具体落实反而另搞一套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这一制度“红利”最大限度地释放,确保安全保密、有序管控的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作者系《内务条令》课题组副组长、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军事管理法规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