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下连前,我就听说中队的活动设施比较齐全,让我对连队的自由活动充满了期待。
可下连之后我才发现,自由活动时间一点都不自由。中队有规定,为了规范秩序,避免出现自由散漫现象,自由活动时间统一组织集体活动。
更苦恼的是,自由活动时间组织什么活动,主要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决定。结果,自由活动时间组织得最频繁的活动成了到学习室“刷手机”。
“我现在除了拿着手机给家人打电话、看新闻,偶尔刷个视频,就只剩下发呆,可还得待在学习室,这样做是方便管理了,可自由活动也失去了意义……”一次,正当我向战友抱怨时,指导员郑佩佩悄然站在了我们身后。
“完了,这下闯祸了。”一瞬间,我尴尬无比,本以为指导员会记上一笔,没承想隔天晚点名时,指导员代表中队干部向大家道歉:“以前自由活动中队管得太宽、统得太死,没有严格遵守条令要求,结果自由活动不但没起到放松身心的作用,还加大了不少同志的心理负担,在这里我代表党支部作出整改承诺……”
原来,指导员无意间听到了我的抱怨后,专门在连务会上进行研究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新条令中并没有自由活动统一组织的相关要求,中队的这一规定无法可依、于情不合,应该立刻纠正。
如今,中队严格按照新条令要求,明确了自由活动时间的管理办法,不再用集体活动取代自由活动,我和战友们终于找回了自由活动的快乐和轻松。
(周 祥整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第一百一十六条:星期六可以用于集体组织文体娱乐活动,也可以安排休息。星期日和节假日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安排休息。
编余小议
自由活动多让战士做主
■张科进
部队组织自由活动,初衷是要让官兵们从紧张的训练、工作中解放出来,充分放松身心。
由于担心自由活动时间官兵失管、失控,就用组织集体活动的办法把人拴住,这折射出一些基层带兵人的管理理念老套,严有余而宽不足,不仅不利于官兵们放松身心,也违背了新的共同条令的要求。
在共同条令和其它法规制度规范下,应该尽量把自由活动时间交给战士,让战士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