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强制性规范,共同条令看似十分冷峻、不带半点微笑,实则是温暖而有益的束缚。享受这种“温暖而有益”,前提便是遵从。否则,军规如铁,谁碰谁流血。
新修订的条令是建军治军经验的科学总结,反映了我军建设的客观规律。其中种种“束缚”,既是军队号令严明、步调一致的保证,也是官兵切身利益、成长进步的保证。如果没有这些规矩、不遵从这些规定,千军万马就无法凝聚在一起,官兵的基本权利也难以实现。这就是条令“温暖而有益”之处。正如马路上的红灯,它虽然会逼停匆忙的脚步,却能确保出行秩序、道路畅通、生命安全。从这个角度讲,红灯是暖的。条令也是一样,自觉遵守才能感受到它的温度。
新时代,部队建设更加注重官兵切身利益,更加提倡讲尊重、讲理解、讲关怀。兵心暖则能量聚,新条令从制度上为官兵排忧解难,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备战打仗的动力,增强献身国防的定力。比如,放宽了已婚军官和士官离队回家住宿的条件,首次提出“女军人怀孕和哺乳期间,家在驻地的可以回家住宿,家不在驻地的可以安排到公寓住房住宿”……这些人性化的规范,让官兵深刻感受到条令的温暖。
有堤坝,河流就不会泛滥;有轨道,火车就不会倾覆。新条令中的这个“不准”、那个“不得”就像是堤坝和轨道,是规范官兵言行举止、确保官兵成长进步的保证。这些年,少数官兵就是因为触纪违令而吞下苦果,教训极其深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军下大气力整肃军纪,制度机制创新成果丰硕。这次条令修订,充分体现了这些新成果。比如,新条令明确规定“军人之间应当保持健康、纯洁的相互关系。严禁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严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严禁收受钱物、吃请请吃,严禁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爱之深,责之切。真正的爱,往往体现在从严要求中。遵从条令规定,照着做、做到位,禁就止、止到位,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获得以纪律为基础的自由。
古人讲:“畏法度者最快活。”把共同条令当作温暖而有益的束缚,是一种高度认同、乐于接纳的好心态,是一种知之深切、行之自觉的高境界。当每名官兵都自觉接受这种束缚,时时处处置身条令的管理和规范之中,做到凡是条令规定要做的坚决无条件执行,凡是条令规定禁止的绝对不违反,我军就能更具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