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战斗力生成的重要途径。习主席强调指出,要着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落实。军队各项法规制度,如新近修订颁发的共同条令,就是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依据,基层带兵人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客观实际为前提,注重用辩证思维抓管理,正确处理部队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坚持“管”“教”一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纪律条令》指出:“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信念、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首长的模范作用,依靠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使官兵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在官兵中树立法治意识、纪律观念,首先要把学法知法作为必修课,把法治宣传教育、法规条令学习作为教育重点内容,确保学有所知、心有所敬、行有所循,让法律法规印在心中、植入脑海、融入血脉。要抓好执行。如果落实不力、执行不严,就无法使法规发挥作用,必须通过严格执法,使官兵养成遵守法规的习惯。领导干部应主动当好表率。管理者也是示范者,要主官做给班子看、机关做给基层看、上级做给下级看,切实做到办事决策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做依法从严治军的推动者,引领崇尚法规、遵守法规、执行法规的良好风尚。
坚持“宽”“严”相济。管理,要管得有法可依,严得合情合理。“慈不掌兵”包含了从严治军的内在要求,但必须处理好宽与严的关系。若一味强调严,使法规变成冷冰冰的条文,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就缺乏情感,“战友亲如兄弟”的关系就无从谈起;若一味讲究宽,会使法规失去严肃性和权威性,最终丧失战斗力。宽与严在管理实践中具有统一性,应做到“以宽辅严”“以严显宽”。管理者应做到严于法度、宽在体恤。孙子说:“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只有“信而不疑”“亲而不离”,才能做到“上下同欲”。带兵人要善于从心理上给予士兵最直接的爱的感受,让他们在心灵深处埋下被关怀的“种子”。因这种“种子”生根发芽,服从和执行命令的意识便更加坚决,管理也会得心应手。“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明代戚家军屡战屡胜,在于严明军纪、严明法度。严在法度,就是严在条令条例的执行,规章制度的落实。管理者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不搞“一言堂”“土政策”。宽严相济,实现其真正意义上的相辅相成,便能实现管理高效。
坚持“个性”“共性”相融。尊重个性、维护共性是现代管理的重要理念。部队这个大集体由千百个秉性、性格和志趣迥异的成员组成,当管理与个性相抵触时,带兵人必须善于用共性与个性辩证关系指导管理工作,把坚持原则与具体帮助结合起来,把统一要求与特殊处理结合起来,既充分尊重官兵的独立人格,发挥个人才干,又紧紧围绕“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要求进行培塑,帮助剔除妨碍部队建设和个人成长的种种积弊和羁绊,使之更加健康地成长。同时,管理中还要注重区分一般情况下与特殊情况下、普通时段与特殊时段、首次与屡次、多数人身上与个别人身上发生的事情。纪律具有刚性,但刚性并不排斥灵活性。管理者要能在不违背原则前提下依据特殊情况运用纪律,体现出应有的情义和人文关怀。战争年代常有“戴罪立功”一说,这就是根据犯错误的人的不同情况给予一种特别的关怀。如果不能灵活运用法规纪律,就很有可能一棍子将人打死,这不仅不符合“治病救人”的原则,也于组织、个人两不利。在共性中讲个性,在个性中讲共性,严而不失爱,爱而不失严,这才是科学而有效的管理方法手段。
(作者单位:武警安徽省总队训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