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八一评论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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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不可“取媚于下”


■彭鑫鹏 刘雨航

通常讲的“献媚”,多是下级对上级的,可称为“取媚于上”;但也有一种“献媚”,是上级对下级的,也就是“取媚于下”。与前者相比,后者同样属于不正之风,应当引起警惕。

作为领导,固然应当关心爱护下属,但前提是讲原则、讲公心。现实中,个别领导把讨好下级当成一门“艺术”,遇到矛盾不睁眼、遇到错误不揭露、遇到问题不解决,只点赞不批评,只栽花不摘刺,还美其名曰“以正面激励为主”。究其原因,无非是害怕得罪下级、害怕丢了选票、害怕影响升迁;或者自身本来就存在问题,批评别人没底气、处罚别人不硬气。可见,“媚下”看似讨好下属,实则还是为了自己。

实际上,“媚下”未必就能“取悦”下属。有官兵反映,领导对自己提出“不错”“很好”之类的泛泛表扬,自己却难以感到鼓舞振奋。这类空话套话听得多了,反而觉得是在“被敷衍”。相较而言,大家更欢迎讲原则、明是非、有担当的领导,敢于指出矛盾问题,带动大家同向发力,把问题解决、把短板补上、把工作做好。

部队是要打仗的。带兵人如果当严不严、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失之于宽,乃至对下属“不能使”“不能令”“不能治”,那就无法掌兵了。少存一己之私的“小九九”、多想带兵打仗的大事业,怀着育人助人的诚心对待部属,才能带出过得硬、响当当的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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