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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宪法是世之经纬、国之重器,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访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军队司法工作系主任傅达林


■本报记者  黄昆仑  杨嘉宜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围绕宪法修改相关问题,记者对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军队司法工作系主任傅达林教授进行了专访。

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记者: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问怎么认识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傅达林:宪法是世之经纬、国之重器,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现行宪法在保持较长时间稳定之后进行第五次修正,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对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其一,此次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我国现行宪法作部分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其二,此次宪法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宪法具有至高的法律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引领力,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此次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其三,此次宪法修改是宪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而不断完善、保持持久生命力的必然要求。“宪法是一个无穷无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语言。”宪法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这样才能迸发出鲜活的生命力。这次宪法修改,适应了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时代需要,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在总体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了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其四,此次宪法修改是反映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从党中央对宪法修改作出部署,到广泛听取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意见建议,从反复修改形成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从拟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到全国人大最终审议通过,长达半年的修改历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记者: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21条,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对这些内容应该如何加深理解?

傅达林:宪法修正案及时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修改宪法的有关内容等,载入国家根本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为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与集体智慧的结晶,汇聚着引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真理力量。此次宪法修改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至关重要。

二是完善了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这在我国宪法序言中得到充分确认。此次宪法修改,在总纲第一条中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强化和拓展,与宪法对我国国体的规定内在统一起来,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又体现了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与此同时,宪法修正案对国家主席任期作出调整,与党章中党的总书记和中央军委主席任职任期规定保持了一致,这是健全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是优化了国家权力结构和政治制度。此次宪法修改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了“监察委员会”一节,同时在其他部分作了相应修改,从而将监察体制改革这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上升为宪法规范,为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和监察法的制定提供了宪法依据。这一修改不仅将监察委员会纳入宪法体制,确保了监察委员会在党的领导下和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使我国国家监察体系更全面、更有效;从宏观上进一步优化了国家权力结构,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所有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促进我国政治制度更加完善。

四是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一字之变折射出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鲜明体现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更加传递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坚定信心。从“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宪法所承载的依法治国理念不断刷新、不断升级,昭示着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必将行稳致远。同时,宪法修正案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作出规定,这对于提升地方性法规质量、保障法制统一协调、促进地方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的法治转型意义重大。

五是强化了宪法实施和监督。一切国家权力都来源于宪法,必然要效忠于宪法。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本身也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将其规定在宪法中,有利于在国家工作人员心中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与此同时,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组织机构上落实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合宪性审查”。这种专门委员会名称的变化,隐含着其在合宪性审查职能上的拓展,是推动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实质性进步。

提高新时代宪法实施水平

记者: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提高新时代宪法实施水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作为革命军人,能为宪法实施作出哪些贡献?

傅达林:习主席十分重视宪法的实施,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此次宪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原则和大政方针,必将使宪法焕发出更为强大的生命力。我们应当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新时代宪法实施水平。

一是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筑牢宪法实施思想根基。徒法不足以自行,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将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的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信仰。

二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高依宪执政能力水平。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实施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推动学习宣传宪法与履职尽责有机结合,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严格追究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真正做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三是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合宪性审查是监督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针对“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的现象,应进一步健全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让宪法真正成为判断人们行为对错的是非标准和判断下位法是否“合宪”的裁判规则,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从而使得“纸面上的宪法”成为“行动中的宪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根基。

作为新时代的革命军人,我们要按照习主席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要求,切实做到“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认真学习领会好此次宪法修改的精神实质,以更高标准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自觉捍卫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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