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权?如何履职?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习主席在重庆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习主席要求加大依法治军工作力度,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对军队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 法治方式是治军的最高境界,遵纪守法是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厉行法治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能力。毛主席曾多次在党和军队高级领导干部会议上亲自领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要求大家:“你们不仅要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你们还要讲解,还要按照去做。”领导干部只有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才能自觉以法纪为标尺,言行合法度、办事守法规,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上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正所谓,“月映万川,万川映月”,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个单位的清风正气就能积聚,政治生态就能纯正;领导干部不守法、不检点、不公道,一个单位的歪风邪气就会滋长,政治生态就会恶化。所以,依法治军的关键,就在于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要法治化。推进新时代强军事业,须臾离不开法治。一支能打仗、打胜仗的部队,必然是军令如山、军法如刀的部队,也必然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部队。如果把依法治军当“依法治兵”、把“五多”当政绩,如果把搞定当稳定、把摆平当水平,如果把分管工作当“自留地”、把“土政策”当“铁规矩”,就会极大损害领导干部的形象,严重迟滞部队建设的进程。
“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领导干部只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能让法治运行于心灵轨道,外化为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