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这是一个历史的瞬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上,法治中国建设又开启了新的征程。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从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规划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法治中国的美好前景已经清晰显现,法治建设的崭新画卷正在激情绘就。
马克思曾说:“只有使法律成为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也就是说,它应该同人民的意志一起产生并由人民的意志所创立。”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基本遵循。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宪法才能深入人心,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我军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在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中负有重要责任。全军应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军,努力开启新时代法治军队建设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