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军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军官兵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事关全局的重大立法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我们党紧跟形势发展、把握时代特征、立足“四个伟大”实践提出的,是着眼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审慎研拟的,是在凝聚集体智慧、体现人民意愿、取得高度共识基础上形成的,十分成熟,科学可行。这次宪法修改,从提出指导思想,到确立遵循原则;从集中各方智慧,到形成党内建议;从代表认真审议,到会议表决通过,始终贯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则,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4次宪法修改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等。这次宪法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全军和武警部队要以这次通过宪法修正案为契机,按照走在前列的标准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要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宪法意识,掌握宪法知识,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全军官兵积极参与,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以宪法为总依据,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军、全面从严治军,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一体推进,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要推动宪法精神在军队全面贯彻落实,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