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55个学雷锋纪念日。
翻阅雷锋留下的一幅幅照片,几乎都是幸福的笑脸,即使穿越了半个世纪,仍能让人触摸到春天般的温暖。翻开雷锋日记,不管是日常小事还是心灵独白,字里行间流淌的多是充盈的幸福。我想,彼时,雷锋的内心定是满满的快乐。
作为全民偶像,他的快乐从哪里来?雷锋在日记中说:“自己辛苦点,多帮人民做点好事,这就是我最大的快乐和幸福。”这让我想起高尔基的名言:“给”永远比“拿”愉快。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确,“给”能使我们内心得到愉悦和满足。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认为,自我实现是人的最高层次追求,人充分发挥其潜力和才能,对社会和他人做出有意义、有价值的贡献,就是一种自我实现。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会产生出一种所谓的“高峰体验”,会有一种欣喜若狂、如醉如痴的感觉。似乎,没有什么比“给”更令人快乐。
“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院士,将一生都奉献给了核潜艇事业。回顾这一生,他用“痴”和“乐”两个字来形容。红丝带学校校长郭小平,把全部的爱给了艾滋病患儿,接受采访时他说,难事过去了就忘了,只记得那些快乐的事。“当代雷锋”郭明义,把爱心给了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他常说,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帮助有困难的人,睡得踏实……
“给”是忠诚与奋斗,“给”是同情与爱心,“给”是帮助与奉献。
“给”的时候,内心处在积极、乐观、满足的状态,付出的是有限的财富,得到的却是无限的快乐。这种快乐不正是我们极力追求的目标吗?
也许有人会说,“拿”也很快乐,比如收到快递,拆包裹的时候就很快乐。当然,在这个相对富足的时代,我们有很多获取快乐的方法,买到漂亮的衣服会快乐,吃上一顿大餐会快乐,微信群里抢到红包会快乐……可这些快乐,显得有些浅薄和短暂,短暂到甚至只能称之为“快感”。有时,物质的丰裕,掩饰不住我们内心的空虚和快乐的贫乏。
今天我们学习雷锋精神,对社会而言,是助力风气建设,重拾那份最初的美好,意义深远。对于我们个人,就是在追寻一把抵达快乐的心灵钥匙,找回那种让我们充实、幸福的高贵情感。
学雷锋不是道德负担,而是快乐享受。当我们学会“给”时,快乐就会从你的心底不请自来。亲爱的战友,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春天里,让我们像雷锋那样享受“给”的快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