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在情面与原则、利益与规定中反复权衡,倒不如谨守“一身正气悬山河”,坚持“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对不义之财、不法之事、不正之风第一时间拒绝和抵制,从而炼就百毒不侵的“金刚不坏之身”
《韩非子》中有一则“象箸之忧”的故事,讲的是商纣王令人做了一双象牙筷子,太师箕子预感到这将是天下的祸害,为此忧虑万分。他认为,纣王用了象牙筷子,必不会用陶杯,而改用犀牛角杯或玉杯;使用了象筷玉杯,就不会吃粗粮菜蔬,而要吃山珍海味;山珍海味必不能穿着粗布短衣、坐在茅屋中吃,一定要穿着华贵的衣服,坐在宽广的房屋中、高高的亭台上吃。果不其然,过了五年,纣王设置酒池肉林,骄奢淫逸至极,将殷商引向覆灭。
万物之发端必于“一”。一次让步,次次守不住,终致满盘皆输。帝王如此,官员何尝不是呢?明朝御史张翰在《松窗梦语》中讲述他受教于都台王廷相的一则见闻,也反映出这种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个穿新鞋的轿夫,开始时小心翼翼,择地而行,随着路上泥泞渐多,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中,从此便“不复顾惜”。可见,破例是通向毁灭的阶梯,先例一旦打破,便会一破再破,其结果可想而知。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不复顾惜”让王廷相有了“居身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之感叹,一语道破为官之道。面对笑脸的送礼者、精心的围猎者,一些领导干部口中的“下不为例”,实际上是默认“首次破例”,预示着将来还可以继续破例,这正是危亡之始。一旦因此而尝到甜头,便会不知不觉放松戒备,一步步踏着破例的阶梯,走向贪腐的深渊。
只要领导干部手中有权力,利益的考验就会如影随形。自古以来,为官者能熟谙破例之害者大有人在,其中能深明抵御之道并身体力行者也不在少数。《唐国史补》记载,左丞李廙清名远扬。一次,户部侍郎刘晏到李廙家做客,“见其门帘甚敝”,便找人织了一块新帘子。然而,刘晏畏惧李廙的清名,“三携至门,不敢发言而去”,帘子竟未送成。清廉之名威无边,让送礼者自感矮小,令围猎者内心生愧。与其在情面与原则、利益与规定中反复权衡,倒不如像李廙那样谨守“一身正气悬山河”,坚持“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对不义之财、不法之事、不正之风第一时间拒绝和抵制,从而炼就百毒不侵的“金刚不坏之身”。
贪腐起于“一”,清廉也养成于“一”。陈云同志一次在杭州吃午饭,地方的同志考虑到他已退休需要增加营养,便私自在原来的一荤一素之外加了一小碗鱼翅。陈云发现后摆摆手,平和而坚定地说:“不需要,我吃的营养足够了”。饭后,陈云语重心长地对工作人员说:“今天吃了,哪怕是一点点儿,以后他们就会找借口给我做;这次浪费了,他们就不会给我做第二次了”。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事实证明,只要坚辞不受,就不会有下例,即使有下例也难以得逞。许多违法违纪案例都表明,最难提防的是“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的问题。分析原因,关键还是识得不深不透,只识得来者的真实目的,却看不到自身的心理蜕变;只识得脚下的破例之害,却看不清长远的叠加效应。唯有做到既识得破,又拒得了,顾惜如始,步步为营,才能杜绝贪腐近身,远离“象箸之忧”。
(作者单位:陆军第83集团军政治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