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选拔干部是“公劳”而非“私劳”,其实质是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党和人民选拔和培养干部
如何看待荣辱得失,不仅反映一个人的品德修养,更是对党员干部党性觉悟的检验。现实中常见到这样的现象:一些同志取得成绩和进步,或受到表彰,或被提拔使用,某些领导干部在表示祝贺时,往往会带一些暗示:“你能有今天,是因为我在关键时候替你说了话、投了关键票……”其背后的逻辑无非是,让人念自己的好,把“进步账”记在自己头上,以待他日有用之时给予自己必要回报。
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固然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怀帮助,但若没有组织搭建平台,个人哪有成长进步机会?作为领导干部,对部属给予关心帮助、教导提携既是促进事业发展的应尽之力,也是当守之责,更是战友情谊的必然要求。虽说领导干部是组织行为的具体执行者,但绝不能等同于组织,更不能将组织的培养造就之功算到个人头上。一些人头脑里存在投桃报李的想法,是郭伯雄、徐才厚流毒影响的典型表现。他们忘记了权力背后有人民、个人之上有组织,心中缺乏敬畏,把个人行为与组织行为混为一谈,有的甚至发展到权力寻租,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人身依附那一套,最终落入泥淖。在过去,这样的教训并不鲜见。
倘若在一个单位里,领导干部把组织的功劳往自己身上揽,上下级之间把个人进退得失当成人情买卖,甚至不惜违反组织原则、突破纪律底线,搞人情勾兑、利益交换,那么长此以往,必然会助长“山头主义”“码头文化”,让原应清爽的上下级关系变味异化,让靠素质立身、靠实绩进步蜕变为选边站队,进而败坏内部风气,污染政治生态,阻碍事业发展。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领导干部从走上领导岗位那一天起,就时刻面临着“是为组织树威信还是为自己谋利益”的考验。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做到克己奉公、一心为党,是对领导干部人品官德的基本要求。公私一念间,荣辱两世界。身为领导干部,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从单位建设发展、部属成长进步的角度出发思考和处理问题。时时处处厘清公与私的界限,正心正念正行,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利所惑、不为私情所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当好党的形象代言人。
培养选拔干部是“公劳”而非“私劳”,其实质是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党和人民选拔和培养干部。所以,个人取得成绩和进步,首先是组织培养的结果。要引导干部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用更好的成绩回报组织信任;教育干部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报答组织培养。惟其如此,才能形成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上下级关系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激发党员干部投身强军实践的斗志激情,推动部队各项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