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脊背上的灰自己看不见。”约谈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目的就是帮助党员干部看清自己“脊背上的灰”,及时把正迈向腐败门槛的同志拉回来。这体现了组织的关心爱护,确保党员干部队伍健康成长,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
“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反腐的目的不仅仅是惩治人,更贵在教育人和挽救人。众多案例一再表明,党员干部从违纪滑向违法都有一个过程,如果组织平时能够及时掌握这些干部的思想动态和问题苗头,以严肃认真而又不失善意的批评、猛击一掌而又不重创致伤的告诫,对游走在违规违纪边缘的人及时喝止,让当事人红脸出汗、提神醒脑,定会达到悬崖勒马、迷途知返的效果。
约谈作为一种党的监督制约机制,较一般的谈心谈话更为正式,对谈话对象更具约束力,其主要内容是指出干部存在的潜在性、倾向性苗头和问题,主要形式有一对一约谈或集体约谈,按重要程度又可分为一般性约谈、警示性约谈、诫勉性约谈,主要目的是“治病救人”,不能看着自己的同志犯错误而无动于衷,让其沦为“阶下囚”。
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各级党组织要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定式,坚持“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萌”,当好党员干部的“保健医生”,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做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闻过必问、动辄则咎。必须做到“无病”常谈敲警钟、“初病”早谈亮黄牌、“有病”快谈明红灯,用案例教训咬耳扯袖、用党章党纪教育警示、用理想信念启发觉悟,把违纪问题消灭于未萌之时、解决于破纪之初、拦截在违法之前,让干部始终行走在正确的为官之道上。
十九大报告提出,干部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约谈,主动接受约谈。要有宽广的胸怀,端正态度、强化认识、查摆问题、检查纠正,把约谈当成修正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解开心中“疙瘩”、卸下身上“包袱”,避免到法庭上才悔恨“要是有人及时提醒我,也不会走到今天这样的地步”。还要真正把约谈视为“政治体检”“政治疫苗”,视为组织的关心、爱护、保护,在约谈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如此既能挽救同志,也能避免党的事业受损。